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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01皖政辑要

  一级目录:度支科·卷二十六·田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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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六田赋五

  漕粮皖省额征漕粮正、耗米二十五万八千八百七十三石八斗一升二合八勺。豁除池州府铜陵县修坝,奉豁庐州府无为州建堤注缓,共米一百六十石七斗四升六合七勺,实征米二十五万八千七百一十三石六升六合一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六万二千八百六十二石二斗四升七合七勺。豁除池州府铜陵县修坝,奉豁庐州府无为州建堤注缓,共米八千九石九斗八升一合三勺,实征米六万二千七百七十二石三斗六升六合四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四万一千二百二十三石七斗一升六合三勺。共折银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一两五钱八分。

  随漕杂项银一十二万四千一百五两七钱八分七厘。豁除池州府铜陵县修坝,奉豁庐州府无为州建堤注缓,共银七十二两七钱三分二厘,又除太平府建阳卫应完本卫屯折向不征解银四百六十九两一厘,实征银一十二万三千五百六十四两五分四厘。

  月粮本色麦一千九十九石四斗。

  月粮折色麦二千六百八十六石八斗四合九勺,共折银一千四百一十二两五钱二分三厘。

  按,漕粮正、耗并随漕杂项等米,每正粮一石,收漕耗米一斗。乾隆四年奏准加征,嘉庆五年奏准全数拨出给丁。随漕杂项并米折、麦折等银,歙、黟二县每两折耗银七分五厘,内黟县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每两收耗银一钱。休、绩二县每两收耗银八分,其余各州、县、卫每两均收耗银一钱。内宿、灵二州县有地丁拨补荒缺,共银一百四两二钱七分六厘,例不科征耗羡。此篇漕粮银、米应照额征数目随正科耗,不再条列,以归简要。

  沿革国朝漕运,规仿明制,岁转粟以实京师,江南数居其半。安徽郡县或由江入,或由淮入,皆于清口汇流,输及通仓而返。内分正兑、运京仓者为正兑。改兑、运通仓者为改兑。加耗、安庆、宁国、池州、太平、庐州五府并六安州属,每正兑一石,加耗四斗。庐州府并广德州属,每改兑一石,加耗三斗。凤阳、颍州二府并泗州属,每正兑一石,加耗三斗;每改兑一石,加耗二斗五升。行粮、起运之年支给运弁旗丁者为行粮。月粮、旗丁按月支给者为月粮。按,行、月钱粮,各卫、各帮本色、折色数目不一,详载《户部则例》,兹不赘。漕赠每正米百石征米五石,以为运粮军丁长途挽运、盘剥等项之用,谓之“漕赠”,又谓之“漕赠五米”。六项,是谓“北漕”,由江安粮道派兑起运。嗣因徽州地处万山,不通舟楫,详明批价征银,委官采买。又宁国府之宁、太、旌三县,六安州之英山县,亦准民折官办,每年于开征时,按产地时价,漕粮照上米,行、月粮照中米,借领司库公项,购买兑运。照数摊征,分解还款。军兴以后,运道中阻,漕艘不具。同治三年,巡抚乔松年会同两江总督曾国藩、漕运总督吴棠,疏请暂征折色,分别解支,其随漕给丁之款,仍征存司库,留为将来起造漕船之用。故北漕虽悉改折色,而历年奏销犹区分本色、折色,以存旧制,爰本此例,条列左方。

  安庆府属漕粮正、耗米八万四千四百四十八石九合九勺。内正兑正米五万九千六百一十三石四斗四合八勺,耗米二万三千八百四十五石三斗六升一合九勺。南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一百四十石六斗六升六合九勺,耗米三十九石三斗三升三合。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五百一十四石五斗一升四合八勺,耗米一百四十三石一斗九升七合六勺。行、月米改抵漕粮,正兑正米一百一十六石五斗六升二合三勺,耗米三十四石九斗六升八合六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五石一斗三升四合五勺。内漕赠五米二千九百八十石六斗七升二勺,南米改抵漕赠米九石一勺,兵米改抵漕赠米二十六石二斗八升七合六勺,行、月米改抵漕赠米七石五斗七升六合六勺,安庆卫行、月米一万一千六百六十一石六斗。

  随漕杂项银二万七千七百二十一两八钱三分一厘。内轻赍芦席银七千九百五十八两三钱六分九厘,楞木松板银一百三十七两一钱一分,本色芦席银八十九两四钱二分二厘,漕赠五米银二千九百八十两六钱七分,裁扣书役并安庆卫书(识)[役]工食银三百三十三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一千八百七十五两六厘,运军行、月拨作军参料价银一千五百四两,鱼课、房地等银五百五十三两二钱五分六厘,运随俸工银一百六十二两七钱六厘,守千俸薪工食银二百八十六两一钱,安庆卫行、月银八千一百七十六两五钱五分一厘,协济庐州府月粮银一千五两三钱五分八厘,怀、桐、望三县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一千一百九十八两八钱八分三厘。

  协济庐州府月粮折色麦二千四百五十六石四斗四合九勺,每石五钱折银一千二百二十八两二钱三厘。

  怀宁县漕粮正、耗米一万三千九百六十五石四斗八升五合七勺。内正兑正米九千九百八石,耗米三千九百六十三石二斗。南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五十三石五斗八升七合四勺,耗米一十四石九斗八升四合。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二十石九升五合三勺,耗米五石六斗一升九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三千二十四石七斗一升三合三勺。内漕赠五米四百九十五石四斗,南米改抵漕赠米三石四斗二升八合六勺,兵米改抵漕赠米一石二斗八升五合七勺,行、月米二千五百二十四石五斗九升九合。

  随漕杂项银五千七十八两三钱六分。内轻赍芦席银一千三百二十二两七钱一分八厘,楞木松板银二千二两七钱八分八厘,本色芦席银一十四两八钱六分二厘,漕赠五[米]银四百九十五两四钱,裁扣书役工食银四百五十一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三百八两七分四厘,行、月拨作军参料价银八百一十三两,鱼课等银五十二两八钱六分七厘,行、月银六百五十八两九钱五分,协济庐州府月粮银一百六十五两五钱五分五厘, 又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七百七十二两九钱四分六厘。

  协济庐州府月粮麦四百二石六斗三升七合五勺,每石五钱折银二百一两三钱一分九厘。

  桐城县漕粮正、耗米一万六千三百一十二石五斗八升五合七勺。内正兑正米一万一千五百八十四石五斗,耗米四千六百三十三石八斗。南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五十三石五斗八升七合四勺,耗米一十四石九斗八升四合。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二十石九升五合三勺,耗米五石六斗一升九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三千一百八十三石五斗五合。内漕赠五米五百七十九石二斗二升五合,南米改抵漕赠米三石四斗二升八合六勺,兵米改抵漕赠米一石二斗八升五合七勺,行、月米二千五百九十九石五斗六升五合七勺。

  随漕杂项银五千九十六两九钱四分二厘。内轻赍芦席银一千五百四十六两五钱三分一厘,楞木松板银二十六两六钱四分四厘,本色芦席银一十七两三钱七分七厘,漕赠五银五百七十九两二钱二分五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三百三十七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三百六十两二钱四厘,行、月拨作军参料价银六百九十一两,鱼课等银一百六十九两六钱九分九厘,行、月银八百六十七两八钱六厘,协济庐州府月粮银一百九十三两六钱三分八厘, 又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三百七两六钱一分八厘。

  协济庐州府月粮麦四百七十石五斗九升三合八勺,每石五钱,折银二百三十五两二钱九分七厘。

  潜山县漕粮正、耗米一万一千六百七十三石五斗四升二合七勺。内正兑正米八千二百九十石一斗七升八合一勺,耗米三千三百一十六石七升一合二勺。南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三十三石四斗九升二合一勺,耗米九石三斗六升五合。行、月改抵漕粮,正兑正米一十八石七斗九升七合二勺,耗米五石六斗三升九合一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一百一十九石五斗四升八合九勺。内[漕]。赠五米四百一十四石五斗八合九勺,南米改抵漕赠米二石一斗四升二合九勺,行、月改抵漕赠米一石二斗二升一合八勺,行、月米七百一石六斗七升五合三勺。

  随漕杂项银三千九百二十两五钱一厘。内轻赍芦席银一千一百六两七钱一分八厘,楞木松板银一十九两六分七厘,本色芦席银一十二两四钱三分六厘,漕赠五银四百一十四两五钱九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二十五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二百六十三两六钱八分四厘,房地等银一两一钱五分九厘,行、月银一千七百三十七两二分七厘,协济庐州府月粮银一百四十两七钱一厘。

  协济庐州府月粮麦三百四十七石一斗二升八合六勺,每石五钱,折银一百七十三两五钱六分四厘。

  太湖县漕粮正、耗米一万五千九百四十石四斗三升七合四勺。内正兑正米一万一千三百八十六石二升六合七勺,耗米四千五百五十四石四斗一升七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千八百三十五石九斗六合八勺。内漕赠五米五百六十九石三斗一合三勺,行、月米二千二百六十六石六斗五合五勺。

  随漕杂项银五千七百二十一两九钱五分九厘。内轻赍芦席银一千五百二十两三分五厘,楞木松板银二十六两一钱八分八厘,本色芦席银一十七两七分九厘,漕赠五银五百六十九两三钱一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三十一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三百六十二两一分七厘,房地等银三钱四分六厘,行、月银二千八百二两七分二厘,协济庐州府月粮银一百九十三两七钱二分一厘。

  协济庐州府月粮麦四百七十五石四斗三升八合七勺,每石五钱,折银二百三十七两七钱一分九厘。

  宿松县漕粮,正、耗米一万六千三百九十石八斗六升三合八勺。内正兑正米一万一千二百七十四石七斗,耗米四千五百九石八斗八升。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四百七十四石三斗二升四合二勺,耗米一百三十一石九斗五升九合六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三千九十七石八斗七合五勺。内漕赠五米五百六十三石七斗三升五合,兵米改抵漕赠米二十三石七斗一升六合二勺,行、月米二千五百一十石三斗五升六合三勺。

  随漕杂项银五千二百六两八钱。内轻赍芦席银一千五百五两一钱七分二厘,楞木松板银二十五两九钱三分二厘,本色芦席银一十六两九钱一分二厘,漕赠五银五百六十三两七钱三分五厘,裁扣书役并安庆卫书识工食银三百三十三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三百五十八两八分五厘,鱼课等银一百五十八两九分,运随俸工银一百六十二两七钱六厘,守千俸薪银二百八十六两一钱,行、月银一千六百五两二钱五分三厘,协济庐州府月粮银一百九十一两六钱一分五厘。

  协济庐州府月粮麦四百七十石三升七合五勺,每石五钱,折银二百三十五两一分九厘。

  望江县漕粮正、耗米一万一百六十五石九升四合六勺。内正兑正米七千一百七十石,耗米二千八百六十八石。行、月改抵漕粮正兑正米九十七石七斗六升五合一勺,耗米二十九石三斗二升九合五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四百二十三石六斗五升三合。内漕赠五米三百五十八石五斗,行、月改抵漕赠米六石三斗五升四合八勺,行、月米一千五十八石七斗九升八合二勺。

  随漕杂项银二千六百九十七两二钱六分九厘。内轻赍芦席银九百五十七两一钱九分五厘,楞木松板银一十六两四钱九分一厘,本色芦席银一十两七钱五分六厘,漕赠五银三百五十八两五钱,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一十六两四钱,民漆料价银二百二十二两九钱四分二厘,鱼课等银一百七十一两九分五厘,行、月银五百五两四钱四分三厘,协济庐州府月粮银一百二十两一钱二分八厘,又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一百一十八两三钱一分九厘。

  协济庐州府月粮麦二百九十石五斗六升八合八勺,每石五钱,折银一百四十五两二钱八分五厘。

  徽州府属随漕杂项折色米二万二千九百四十二石六斗七升一合一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二万一千三百六石八升七合一勺,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一千六百三十六石五斗八升四合。共折银一万八千六百八十一两四钱五分四厘。

  随漕杂项银七千五百六十二两七钱。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一千七百一十六两四钱,民漆料价银一千三十七两四钱九分九厘,行、月例扣军参料价银五百三十九两七钱七厘,新安卫行、月银四千一百七十三两一钱二分一厘,婺、祁、黟三县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九十五两九钱七分三厘。

  歙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五千七百六十四石九斗,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五千三百六十七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三百九十七石九斗。共折银四千六百九十一两五钱。

  随漕杂项银二千八十四两九钱八分。内裁扣书役工食银四百一十四两四钱,民漆料价银五十九两一钱五分,行、月银一千六百一十一两四钱三分。

  休宁县随漕杂项折色米四千九百九十二石,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四千五百二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四百九十石。共折银四千九十一两六钱。

  随漕杂项银一千二百八十二两七钱一分三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三百三十五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五百四十二两八钱七分二厘,行、月银四百四两六钱四分一厘。

  婺源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五千三百七十六石,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五千一十一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三百六十五石。共折银四千三百七十三两八钱。

  随漕杂项银九百六十两二分一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六十七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二百九十四两一分九厘,行、月银三百五十三两五钱四分四厘, 又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四十五两二钱五分八厘。

  祁门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二千二百一石七斗七升一合一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二千九十石八升七合一勺,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一百一十一石六斗八升四合。共折银一千七百八十三两七钱五分四厘。

  随漕杂项银九百七十五两一分四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六十一两二钱,民漆料价银四十二两四钱一分二厘,行、月银六百六十四两五钱六分七厘, 又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六两八钱三分五厘。

  黟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一千七百七十六石,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一千六百六十六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一百一十石。共折银一千四百四十二两八钱。

  随漕杂项银一千三十三两八钱六分五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一十九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二十六两六钱一分六厘,行、月银七百四十四两一钱六分九厘, 又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四十三两八钱八分。

  绩溪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二千八百三十二石,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二千六百七十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一百六十二石。共折银二千二百九十八两。

  随漕杂项银一千二百二十六两一钱七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一十九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七十二两四钱三分,行、月例扣军参料价银五百三十九两七钱七厘,行、月银三百九十四两七钱七分。

  宁国府属漕粮正、耗米四万二千七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二合三勺。内正兑正米三万石,耗米一万二千石。兵米改抵正、改兑正米五百六十石一斗五升四合三勺,耗米一百五十五石八斗三升八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万七百五十五石二斗三合八勺。内漕赠五米二千一百石,兵米改抵漕赠米二十八石七合七勺,宣州卫行、月米三千二百六十石一斗四升三合八勺,安家月米五千三百六十七石五斗二合三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四千一百五石五斗二升六合,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三千六百五十一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二百四十五石一斗六升九合八勺,一两折银月粮米一百五十九石五斗九合四勺,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四十九石八斗四升六合八勺。共折银三千三百八十五两二钱九分六厘。

  随漕杂项银一万五千五两五钱七分六厘。内轻赍芦席银四千五两,楞木松板银六十九两,本色芦席银四十五两,漕赠五银二千一百两,裁扣书役工食银一千七百一十两四钱,民漆料价银七百四十七两一钱一分六厘,宣州卫行、月并凑修漕船银三千七百二十八两一钱四分八厘,山河搬运银八十二两五钱七分七厘,宣、宁二县归并宣州卫劈分漕项银三百八十五两五钱四分,又泾、太、旌三县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二千一百三十二两七钱九分五厘。

  宣城县漕粮正、耗米二万九百三十七石五斗九升二合三勺。内正兑正米一万四千四百四十四石,耗米五千七百七十七石六斗。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五百六十石一斗五升四合三勺,耗米一百五十五石八斗三升八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五千八百九十二石五斗六升九合四勺。内漕赠五米一千一十一石八升,兵米改抵漕赠米二十八石七合七勺,行、月米一千七百一十七石六斗一升六合九勺,安家月米三千一百三十五石八斗六升四合八勺。

  随漕杂项银五千九百六十六两四钱八分六厘。内轻赍芦席银一千九百二十八两二钱七分四厘,楞木松板银三十三两二钱二分一厘,本色芦席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漕赠五银一千一十一两八分,裁扣书役工食银四百五十四两四钱,民漆料价银三百三十九两八钱,行、月并凑修漕船银一千七百六十六两三钱九分二厘,山河搬运银三十八两九钱九分九厘, 又归并宣州卫劈分漕项银三百七十二两六钱五分四厘。

  宁国县漕粮正、耗米三千三百三十三石四斗。内正兑正米二千三百八十一石,耗米九百五十二石四斗。

  随漕杂项本色米四百石六斗一升九勺。内漕赠五米一百六十六石六斗七升,行、月米二百三十三石九斗四升九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一千一百三十石一斗五升五合七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一千四十四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三十三石八斗二升五合,一两折银月粮米三十九石八斗七升一合,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一十二石四斗五升九合七勺。共折银九百二十三两八钱四分八厘。

  随漕杂项银一千一百七十九两五钱四分八厘。内轻赍芦席银三百一十七两八钱六分三厘,楞木松板银五两四钱七分六厘,本色芦席银三两五钱七分一厘,漕赠五银一百六十六两六钱七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五十五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七十六两七钱八分,行、月银三百三十四两六钱七分三厘,山河搬运银六两四钱二分九厘, 又归并宣州卫劈分漕项银一十二两八钱八分六厘。

  泾县漕粮正、耗米五千八百七十三石。内正兑正米四千一百九十五石,耗米一千六百七十八石。

  随漕杂项本色米三千一百三十一石四斗五升一合三勺。内漕赠五米二百九十三石六斗五升,行、月米六百六石六斗一升三合八勺,安家月米二千二百三十一石一斗八升七合五勺。

  随漕杂项银二千五百五十两九钱七分三厘。内轻赍芦席银五百六十两三分三厘,楞木松板银九两六钱四分九厘,本色芦席银六两二钱九分三厘,漕赠五银二百九十三两六钱五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三百一十五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九十七两六钱六分,行、月银五百三十五两八钱八厘,山河搬运银一十二两三钱七分五厘, 又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七百二十两三钱五厘。

  太平县漕粮正、耗米二千九百五十一石二斗。内正兑正米二千一百八石,耗米八百四十三石二斗。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百九十九石二斗三升九合七勺。内漕赠五米一百四十七石五斗六升,行、月米五十一石六斗七升九合七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九百九十八石五斗七升二合八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八百五十四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一百三十三石一升二合五勺,一两折银月粮米八石八斗七合八勺,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二石七斗五升二合五勺。共折银八百二十八两三钱二分四厘。

  随漕杂项银一千八百五十七两九钱七分一厘。内轻赍芦席银二百八十一两四钱一分八厘,楞木松板银四两八钱四分八厘,本色芦席银三两一钱六分二厘,漕赠五银一百四十七两五钱六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七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三十一两四钱五分六厘,行、月粮一百六十八两九钱六分四厘,山河搬运银六两二钱一分九厘, 又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一千七两一钱四分四厘。

  旌德县漕粮正、耗米二千四百八十七石八斗。内正兑正米一千七百七十七石,耗米七百一十石八斗。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百六十七石九斗五升四合九勺。内漕赠五米一百二十四石三斗九升,行、月米四十三石五斗六升四合九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七百四十四石七斗三升五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七百三十四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九斗八升五合四勺,一两折银月粮米七石四斗二升四合八勺,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二石三斗二升三勺。共折银五百九十八两三钱九分四厘。

  随漕杂项银一千二百九十一两二钱二分二厘。内轻赍芦席银二百三十七两二钱二分九厘,楞木松板银四两八分七厘,本色芦席银二两六钱六分五厘,漕赠五银一百二十四两三钱九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一十九两二钱,民漆料价银六十六两九钱七分,行、月银二百二十六两五钱三分七厘,山河搬运银四两七钱九分八厘, 又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四百五两三钱四分六厘。

  南陵县漕粮正、耗米七千一百三十三石。内正兑正米五千九十五石,耗米二千三十八石。

  随漕杂项本色米九百六十三石三斗七升七合六勺。内漕赠五米三百五十六石六斗五升,行、月米六百六石七斗二升七合六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一千二百三十二石六升七合,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一千一十九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七十七石三斗四升六合九勺,一两折银月粮米一百三石四斗五合八勺,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三十二石三斗一升四合三勺。共折银一千三十四两七钱三分。

  随漕杂项银二千一百五十九两三钱七分六厘。内轻赍芦席银六百八十两一钱八分三厘,楞木松板银一十一两七钱一分九厘,本色芦席银七两六钱四分三厘,漕赠五银三百五十六两六钱五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五十九两二钱,民漆料价银一百三十四两四钱五分,行、月银六百九十五两七钱七分四厘,山河搬运银一十三两七钱五分七厘。

  池州府属漕粮正、耗米三万七千四十三石四斗一升五合一勺,内正兑正米二万四千九百一十一石二斗三升八合五勺,耗米九千九百六十四石四斗九升五合四勺。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一千六百九十五石八斗七升八合四勺,耗米四百七十一石八斗二升二合八勺。豁除铜陵县修筑江坝挖废奉豁米一百六石四斗二升三合八勺,实征米三万六千九百三十六石九斗九升一合三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七千六百一十六石五斗七升四勺,内漕赠五米一千七百五十石二合七勺,兵米改抵漕赠米八十五石一斗二升一合二勺,新安卫行、月米三千二百七十五石三斗八升一合四勺,安家月米二千五百六石六升五合一勺。 豁除铜陵县修筑江坝挖废奉豁米七十三石九斗四升四合八勺,实征米七千五百四十二石六斗二升五合六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三千五十五石一合八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二千四百六十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二百一十一石八斗八升三合二勺,一两折银月粮米二百九十一石八斗九升九合九勺,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九十一石二斗一升八合七勺。共折银二千五百八十一两二钱四分五厘。

  随漕杂项银一万五千六百九十五两九钱五分五厘,内轻赍芦席银三千三百四十六两二钱五分六厘,楞木松板银五十七两五钱二厘,本色芦席银四十一两二钱五分一厘,漕赠五银一千七百五十两二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千六百七十四两四钱,建、东二县归并南、抚、饶三卫所屯折正赠银五千五百四十两五钱四分七厘。 又贵、东二县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一千四百七十四两一分八厘。青、石二县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一千三十二两八钱四分。铜陵县归并建阳卫劈分漕项银七百七十九两一钱三分九厘。 豁除铜陵县修筑江坝挖废奉豁银四十两四钱一分五厘,实征银一万五千六百五十五两五钱四分。

  贵池县漕粮正、耗米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三石八斗一升五合。内正兑正米八千四百四十四石五斗八升一合,耗米三千三百七十七石八斗三升二合四勺。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一千二百九十一石九斗六升八合七勺,耗米三百五十九石四斗三升二合九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千三十三石九斗九升九合七勺。内漕赠五米五百九十一石一斗二升七勺,兵米改抵漕赠米六十四石五斗九升八合四勺,行、月米一千二百五十四石七斗二升二合,安家月米一百二十三石五斗五升八合六勺。

  随漕杂项银二千七百六两七分二厘。内轻赍芦席银一千一百三十两三钱七厘,楞木松板银一十九两四钱二分三厘,本色芦席银一十三两九钱三分四厘,漕赠五银五百九十一两一钱二分一厘,裁扣书役工食银四百六十九两二钱, 又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四百八十二两八分七厘。

  青阳县漕粮正、耗米七千七百八十五石六斗七合二勺。内正兑正米五千五百六十一石一斗四升八合,耗米二千二百二十四石四斗五升九合二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二百一十四石五斗七升五合。内漕赠五米三百八十九石二斗八升四勺,行、月米八百二十五石二斗九升四合六勺。

  随漕杂项银二千八十两四钱九分九厘。内轻赍芦席银七百四十四两三钱六分,楞木松板银一十二两七钱九分一厘,本色芦席银九两一钱七分六厘,漕赠五银三百八十九两二钱八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三十六两四钱, 又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六百八十八两四钱九分二厘。

  铜陵县漕粮正、耗米八千一百八十六石七斗四勺,内正兑正米五千四百七十八石八斗七升二合,耗米二千一百九十一石五斗四升八合八勺。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四百三石九斗九合七勺,耗米一百一十二石三斗六升九合九勺。豁除修筑江坝挖废奉豁米一百六石四斗二升三合八勺,实征米八千八十石二斗七升六合六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千五百七十二石七斗九升四合二勺,内漕赠五米三百八十九石七斗三升六合九勺,兵米改抵漕赠米二十石五斗二升八勺,行、月米四百二十五石八升四合九勺,安家月米一千七百三十七石四斗四升九合六勺。 豁除修筑江坝挖废奉豁米七十三石九斗四升四合八勺,实征米二千四百九十八石八斗四升九合四勺。

  随漕杂项银二千一百八十五两三钱二厘,内轻赍芦席银七百四十五两二钱三分三厘,楞木松板银一十二两八钱六厘,本色芦席银九两一钱八分七厘,漕赠五银三百八十九两七钱三分七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四十九两二钱,又归并建阳卫劈分漕项银七百七十九两一钱三分九厘。豁除修筑江坝挖废奉豁银四十两四钱一分五厘,实征银二千一百四十四两八钱八分七厘。

  石埭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二千四十二石九斗九升六合六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一千五百三十三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一百五十三石五斗二升七合二勺,一两折银月粮米二百七十一石五斗九升五合七勺,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八十四石八斗七升三合七勺。共折银一千七百五十三两三钱七分一厘。

  随漕杂项银五百八十七两五钱四分八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四十三两二钱,又归并新安卫劈分漕项银三百四十四两三钱四分八厘。

  建德县漕粮正、耗米四千四百八十四石八升五合二勺。内正兑正米三千二百二石九斗一升八合,耗米一千二百八十一石一斗六升七合二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六百七十二石九斗五合八勺。内漕赠五米二百二十四石二斗四合三勺,行、月米四百四十八石七斗一合五勺。

  随漕杂项折色米一千一十二石五合二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九百二十七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五十八石三斗五升六合,一两折银月粮米二十石三斗四合二勺,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六石三斗四升五合。共折银八百二十七两八钱七分四厘。

  随漕杂项银六千二百二十六两六钱六厘。内轻赍芦席银四百二十八两七钱一分一厘,楞木松板银七两三钱六分七厘,本色芦席银五两二钱八分五厘,漕赠五银二百二十四两二钱四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六十一两二钱,归并南、抚、饶三卫所屯折正赠银五千二百九十九两八钱三分九厘。

  东流县漕粮正、耗米三千一百一十三石二斗七合三勺。内正兑正米二千二百二十三石七斗一升九合五勺,耗米八百八十九石四斗八升七合八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一百二十二石二斗九升五合七勺。内漕赠五米一百五十五石六斗六升四勺,行、月米三百二十一石五斗七升八合四勺,安家月米六百四十五石五升六合九勺。

  随漕杂项银一千九百九两九钱二分八厘。内轻赍芦席银二百九十七两六钱四分五厘,楞木松板银五两一钱一分五厘,本色芦席银三两六钱六分九厘,漕赠五银一百五十五两六钱六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一十五两二钱,归并南昌卫前屯米折正赠银二百四十两七钱八厘,又归并安庆卫劈分漕项银九百九十一两九钱三分一厘。

  太平府属漕粮正、耗米二万四千七百九十六石五斗四升八合五勺。内正兑正米一万七千石,耗米六千八百石。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三百七十六石四斗四升七合七勺,耗米一百四石七斗二升九合九勺。行、月改抵漕粮正兑正米三百九十六石四斗三升九合一勺,耗米一百一十八石九斗三升一合八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八千七百六十三石四斗五升一合五勺。内漕赠五米一千一百九十石,兵米改抵漕赠米一十八石八斗二升二合四勺,行、月改抵漕赠米二十五石七斗六升八合五勺,建阳卫行、月米七千五百二十八石八斗六升六合。

  随漕杂项银一万五千五百六十八两八钱二分九厘,内轻赍芦席银二千二百六十九两四钱九分九厘,楞木松板银三十九两九分九厘,本色芦席银二十五两五钱,漕赠五银一千一百九十两,裁扣书役工食银一千二百六两八钱,新增等银四百八十九两八钱六分三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八两八钱三分二厘,民漆料价银一千五百八十七两五钱九分九厘,丰济仓余剩行、月抵兑料价银三百八两一钱五分三厘,支剩行、月米折银三百八十四两七钱四分二厘,建阳卫行、月银五千九百一十七两八钱六分八厘,当、芜、繁三县归并建阳卫劈分漕项银二千一百四十两八钱七分四厘。除扣建阳卫宁太帮抵兑垦荒,应完本卫屯折向不征解银四百六十九两一厘,实征银一万五千九十九两八钱二分八厘。

  当涂县漕粮,正、耗米一万五千四百二十六石一斗三升五合六勺。内正兑正米一万六百七十四石九斗七升,耗米四千二百六十九石九斗八升八合。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三百七十六石四斗四升七合七勺,耗米一百四石七斗二升九合九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六千一百三十石四斗四升三合二勺。内漕赠五米七百四十七石二斗四升七合九勺,兵米改抵漕赠米一十八石八斗二升二合四勺,行、月米五千三百六十四石三斗七升二合九勺。

  随漕杂项银九千一百四十九两六钱五分二厘,内轻赍芦席银一千四百二十五两一钱八厘,楞木松板银二十四两五钱五分二厘,本色芦席银一十六两一分三厘,漕赠五银七百四十七两二钱四分八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五百四十两八钱,新增等银二百八十九两九钱八分一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四两三钱五分七厘,民漆料价银八百三十一两七钱九分,丰济仓余剩行、月抵(充)[兑]料价银三百八两一钱五分三厘,支剩行、月米折抵(充)[兑]料价银二百五十三两三钱七分五厘,行、月银四千八十八两八分, 又归并建阳卫劈分漕项银六百二十两一钱九分五厘。除扣建阳卫宁太帮抵兑垦荒,应完本卫屯折向不征解银四百六十九两一厘,实征银八千六百八十两六钱五分一厘。

  芜湖县漕粮正、耗米五千五百七十二石七斗一升四合。内正兑正米三千九百八十石五斗一升,耗米一千五百九十二石二斗四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千一百石二斗一升六合七勺。内漕赠五米二百七十八石六斗三升五合七勺,行、月米一千八百二十一石五斗八升一合。

  随漕杂项银三千三百三十四两七钱三分三厘。内轻赍芦席银五百三十一两三钱九分八厘,楞木松板银九两一钱五分五厘,本色芦席银五两九钱七分,漕赠五银二百七十八两六钱三分六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三百六十二两一钱六分,新增等银一百九十九两八钱八分二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四两四钱七分五厘,民漆料价银四百五十三两二钱八分九厘,支剩行、月米折抵(充)[兑]料价银九十二两二钱六分六厘,行、月银一千一百三十七两二钱二分八厘, 又归并建阳卫劈分漕项银二百六十两二钱七分四厘。

  繁昌县漕粮正、耗米三千七百九十七石六斗九升八合九勺。内正兑正米二千三百四十四石五斗二升,耗米九百三十七石八斗八合。行、月改抵漕粮正兑正米三百九十六石四斗三升九合一勺,耗米一百一十八石九斗三升一合八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五百三十二石七斗九升一合六勺。内漕赠五米一百六十四石一斗一升六合四勺,行、月改抵漕赠米二十五石七斗六升八合五勺,行、月米三百四十二石九斗六合七勺。

  随漕杂项银三千八十四两四钱四分四厘。内轻赍芦席银三百一十二两九钱九分三厘,楞木松板银五两三钱九分二厘,本色芦席银三两五钱一分七厘,漕赠五银一百六十四两一钱一分六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三百三两八钱四分,民漆料价银三百二两五钱二分,支剩行、月米折抵充料价银三十九两一钱一厘,行、月银六百九十二两五钱六分, 又归并建阳卫劈分漕项银一千二百六十两四钱五厘。

  庐州府属漕粮正、耗米一万六千七百一十六石二斗五升四合五勺,内正、改兑正米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九石八斗七升三合八勺,耗米四千三百一十六石八斗九升五合。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八百九十一石四斗七升三合,耗米二百四十八石一升二合七勺。豁除无为州冲坍、沙压并建堤挖废注缓米五十四石三斗二升二合九勺,实征米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一石九斗三升一合六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万二千七百三十七石七斗八升七合八勺,内漕赠五米七百七十八石八斗三升八合七勺,兵米改抵漕赠米四十四石五斗七升三合六勺,庐州卫月粮米一万一千九百一十四石三斗七升五合五勺。豁除无为州建堤挖废注缓米一十六石三升六合五勺,实征米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一石七斗五升一合三勺。

  随漕杂项银八千七十一两七钱一分五厘,内轻赍旱脚银二百一十五两五钱七分,摊带清河县轻赍席折银二十五两四钱六分三厘,代兑凤阳、临淮二县席折银一十九两一钱七分五厘,本色芦席银一十七两三钱四分一厘,淮库余席银二十两四钱二分二厘,漕赠五银七百九十九两四钱九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一千三百六两四钱五分六厘,六升过江米折银二百一十九两,新增银八百八十八两五钱七分九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四百八十七两四钱九分六厘,民漆料价银七十一两二钱二分,军参小料银一十二两二钱四分,庐州卫月粮银三千七百四十三两二钱六分三厘,合、巢二县归并庐州卫劈分漕项银二百四十六两。豁除无为州建堤挖废注缓银三十二两三钱一分七厘,实征银八千三十九两三钱九分八厘。

  合肥县漕粮正、耗米二千八百石。内正兑正米二千石,耗米八百石。

  随漕杂项本色米四千三百一十六石七斗六合。内漕赠五米一百四十石,月粮米四千一百七十六石七斗六合。

  随漕杂项银二千八十两七钱九分。内轻赍旱脚银五十七两九钱,摊带清河县轻赍席折银一两四钱六分三厘,本色芦席银三两,淮库余席银三两,漕赠五银一百四十两,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六十九两七钱一厘,六升过江米折银六十两,民漆料价银四两九钱五分,军参小料银一十二两二钱四分,月粮银一千二百九十四两四钱三分四厘, 又归并庐州卫劈分漕项银二百三十四两一钱一厘。

  庐江县漕粮正、耗米一千三百一十六石。内正兑正米九百四十石,耗米三百七十六石。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五百一十四石四斗三升二合四勺。内漕赠五米六十五石八斗,月粮米一千四百四十八石六斗三升二合四勺。

  随漕杂项银八百一两六钱八分三厘。内轻赍旱脚银二十七两二钱九分,摊带清河县轻赍银三两三钱五分七厘,本色芦席银一两四钱一分,淮库余席银一两四钱一分,漕赠五银六十五两八钱,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一十七两六钱,六升过江米折银二十八两二钱,民漆料价银八两七分,月粮银四百四十八两五钱四分六厘。

  舒城县漕粮正、耗米一千四百石。内正兑正米一千石,耗米四百石。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五百一十九石七升三合九勺。内漕赠五米七十石,月粮米一千四百四十石七升三合九勺。

  随漕杂项银七百七十二两三钱三分二厘。内轻赍旱脚银二十八两九钱,摊带清河县轻赍银八两六分,本色芦席银一两五钱,淮库余席银一两五钱,漕赠五银七十两,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六十五两三钱五分五厘,六升过江米折银三十两,民漆料价银一十八两一钱五分,月粮银四百四十八两八钱六分七厘。

  无为州漕粮正、耗米九千九百六十八石二斗五升四合五勺,内正、改兑正米六千四百三十九石八斗七升三合八勺,耗米二千三百八十八石八斗九升五合。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八百九十一石四斗七升三合,耗米二百四十八石一升二合七勺。豁除冲坍、沙压并建堤挖废注缓米五十四石三斗二升二合九勺,实征米九千九百一十三石九斗三升一合六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三千九百五十石七斗七升五合三勺,内漕赠五米四百四十一石四斗三升八合七勺,兵米改抵漕赠米四十四石五斗七升三合六勺,月粮米三千四百六十四石七斗六升三合。豁除建堤挖废注缓米一十六石三升六合五勺,实征米三千九百三十四石七斗三升八合八勺。

  随漕杂项银三千二百八十八两七钱五分六厘,内轻赍银七十六两,摊带清河县轻赍席折银六两,代兑凤阳、临淮二县席折银一十九两一钱七分五厘,本色芦席银一十两一钱一分一厘,淮库余席银一十两一钱一分二厘,漕赠五银四百六十二两九分,裁扣书役工食银四百五两二钱,六升过江米折银七十四两四钱,新增银六百八十八两一钱六分五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三百七十一两七钱九分七厘,民漆料价银四十两五分,月粮银一千一百二十五两六钱五分六厘。豁除建堤挖废注缓银三十二两三钱一分七厘,实征银三千二百五十六两四钱三分九厘。

  巢县漕粮正、耗米一千二百三十二石。内正兑正米八百八十石,耗米三百五十二石。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四百三十六石八斗二勺。内漕赠五米六十一石六斗,月粮米一千三百七十五石二斗二勺。

  随漕杂项银一千一百二十八两一钱五分四厘。内轻赍旱脚银二十五两四钱八分,摊带清河县轻赍银六两五钱八分三厘,本色芦席银一两三钱二分,淮库余席银四两四钱,漕赠五银六十一两六钱,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四十八两六钱,六升过江米折银二十六两四钱,新增银二百两四钱一分四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一百一十五两六钱九分九厘,月粮银四百二十五两七钱六分, 又归并庐州卫劈分漕项银一十一两八钱九分八厘。

  凤阳府属漕粮正、耗米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九石九升八合五勺,内正、改兑正米一万五千二百一十二石五斗三升七合四勺,耗米四千二百一十六石九斗三升。月粮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一百二十三石八斗七升九合三勺,耗米三十五石七斗五升一合八勺。除宿州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五百一十六石六斗五升七合一勺,实征米一万九千七十二石四斗四升一合四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千一百六十四石五斗七升二合,内漕赠五米七百六十石六斗二升六合八勺,月粮改抵漕赠米七石九斗八升一合六勺,宿州卫月粮米一千三百九十五石九斗六升三合六勺。除宿州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二十石二斗八升六合三勺,实征米二千一百四十四石二斗八升五合七勺。

  随漕杂项银八千一百七十八两八钱六分九厘,内轻赍抵充船料旱脚银四百四十一两八钱一分九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三两六钱九分六厘,本色芦席银二十七两三钱三分七厘,淮库余席银一百二十五两六钱一分九厘,漕赠五银九百一十一两二钱七分四厘,裁扣书役并原宿州卫书(识)[役]工食银一千四十四两八钱七厘,新增等银一千四百三十九两五钱七分,黄快屯粮协济银一百六十八两一钱三分七厘,户口盐钞银一千一百一十九两九钱七分二厘,军参小料银二百七十五两三钱三分二厘,宿州、长淮两卫月粮银二千二百二十二两八钱四厘,凤、寿二州县归并凤阳卫劈分漕项军料银一百二十七两八钱四分,凤、怀、寿、宿四州县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二百七十两六钱六分二厘。除宿州拨归涡阳县征解银六十五两一钱三分三厘,实征银八千一百一十三两七钱三分六厘。

  宿州、长淮两卫月粮本色麦一千九十九石四斗,除宿州拨归涡阳县征解麦一十九石三升四合三勺,实征麦一千八十石三斗六升五合七勺。

  长淮卫编征原宿州卫月粮折色麦二百三十石四斗,除宿州拨归涡阳县征解麦一石七斗四升八合八勺,实征麦二百二十八石六斗五升一合二勺,每石八钱折银一百八十二两九钱二分一厘。

  凤阳县随漕杂项银六百五十两三钱五分。内轻赍旱脚银二十四两二钱,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八十九两二钱,户口盐钞银八十八两九钱五分,军参小料银九两八钱六分六厘,又并管临淮乡轻赍船料银四十四两四分一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一分六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一十八两七钱一分五厘,户口盐钞银八十六两五钱二分二厘,军参小料银二两七钱二分, 又归并凤阳卫劈分漕项军料银七十八两五钱六分,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一十两四钱八分。

  怀远县漕粮正、耗米三千三百二十八石六斗八升二合一勺。内正、改兑正米二千四百七十七石三斗五升一合三勺,耗米六百九十一石六斗九升九合七勺。月粮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一百二十三石八斗七升九合三勺,耗米三十五石七斗五升一合八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三百九十九石六斗三升四合二勺。内漕赠五米一百二十三石八斗六升七合六勺,月粮改抵漕赠米七石九斗八升一合六勺,月粮米一千二百六十七石七斗八升五合。

  随漕杂项银一千五百六两一钱三分八厘。内轻赍旱脚银七十五两三钱九分,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六分六厘,本色芦席银六两二钱四厘,淮库余席银一十四两五钱七分六厘,漕赠五银二百六两八钱一分二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六十九两六钱五分六厘,户口盐钞银二百二十八两九钱一厘,军参小料银六十一两四分,月粮银七百二十一两一钱二分二厘, 又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二十一两八钱七分一厘。

  定远县漕粮正、耗米五千一百一十三石三斗五升一合八勺。内正、改兑正米四千一石五斗六升三合一勺,耗米一千一百一十一石七斗八升八合七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百石七升八合二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二千四百九十两九分七厘。内轻赍旱脚银七十二两四钱,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六两二钱三分四厘,淮库余席银一十四两五钱四分六厘,漕赠五银二百七两八钱五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八十九两二钱,新增等银一千四百三十九两五钱七分,黄快屯粮协济银一百六十八两一钱三分七厘,户口盐钞银一百一十六两五钱三分二厘,军参小料银九两六钱五分三厘,月粮银二百五十五两四钱四分。

  月粮本色麦六百三十八石六斗。

  寿州漕粮正、耗米一千八百七十石二斗五升九合七勺。内正、改兑正米一千四百五十石九斗二升八合七勺,耗米四百一十九石三斗三升一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七十二石五斗四升六合四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一千六百五十三两一分六厘。内轻赍旱脚银四十六两二钱二分二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三钱九分八厘,本色芦席银三两六钱四分二厘,淮库余席银一十六两七钱六分五厘,漕赠五银一百二十一两四钱三分,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七十二两三钱三分八厘,户口盐钞银二百七十两四钱二分七厘,军参小料银一百四十九两七钱三分五厘,月粮银八百七两七钱四分, 又归并凤阳卫劈分中卫漕项军料银四十九两二钱八分,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一十五两三分九厘。

  凤台县漕粮正、耗米二百五十六石六斗六升六合二勺。内正、改兑正米一百九十八石九斗九升六合八勺,耗米五十七石六斗六升九合四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九石九斗四升九合八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四百一十一两四钱五分。内轻赍旱脚银一十九两三分四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一钱六分四厘,本色芦席银二钱九分九厘,淮库余席银一两三钱七分四厘,漕赠五银九两九钱五分,裁扣书役并原宿州卫书识工食银六十二两六钱八分六厘,户口盐钞银一百一十一两三钱六分五厘,军参小料银四十二两三钱一分八厘,月粮银一百六十四两二钱六分。

  宿州漕粮正、耗米七千一百一十石二升四合七勺,内正、改兑正米五千五百八十四石六升二合五勺,耗米一千五百二十五石九斗六升二合二勺。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五百一十六石六斗五升七合一勺,实征米六千五百九十三石三斗六升七合六勺。

  随漕杂项米二百七十九石二斗三升一合,全系漕赠五米。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二十石二斗八升六合三勺,实征米二百五十八石九斗一升六合八勺。

  随漕杂项银一千一十一两一分七厘,内轻赍船料银一百一十五两七钱四分七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八两三钱七分六厘,淮库余席银一十七两八钱七分八厘,漕赠五银二百七十九两二钱三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九十七两三钱五分九厘,户口盐钞银一百三十两三钱六分二厘,月粮银一百三十八两二钱四分, 又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二百二十三两二钱七分二厘。除拨归涡阳县征解银六十五两一钱三分三厘,实征银九百四十五两八钱八分四厘。

  月粮本色麦四百六十石八斗,除拨归涡阳县征解麦一十九石三升四合三勺,实征麦四百四十一石七斗六升五合七勺。

  月粮折色麦二百三十石四斗,除拨归涡阳县征解麦一石七斗四升八合八勺,实征麦二百二十八石六斗五升一合二勺。每石八钱折银一百八十二两九钱二分一厘。

  灵璧县漕粮正、耗米一千九百一十石一斗一升四合。内正、改兑正米一千四百九十九石六斗三升五合,耗米四百一十石四斗七升九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百三石一斗六升三勺。内漕赠五米七十四石九斗八升一合七勺,月粮米一百二十八石一斗七升八合六勺。

  随漕杂项银四百五十六两八钱一厘。内轻赍旱脚银四十八两七钱八分五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三钱一分二厘,本色芦席银二两五钱八分二厘,淮库余席银六十两四钱八分,漕赠五银八十六两七分四厘,裁扣书办工食银四十五两六钱五分三厘,户口盐钞银七十六两九钱一分三厘,月粮银一百三十六两二厘。

  颍州府属漕粮正、耗米一万九百九十石七斗九升八合八勺,内正、改兑正米八千六百二十三石九斗二升九勺,耗米二千三百六十六石八斗七升七合九勺。又涡阳县分拨宿州米五百一十六石六斗五升七合一勺,共征米一万一千五百七石四斗五升五合九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四百三十一石一斗九升六合,全系漕赠五米。又涡阳县分拨宿州米二十石二斗八升六合三勺,共征米四百五十一石四斗八升二合三勺。

  随漕杂项银二千四百六十八两八分三厘,内轻赍旱脚银一百五十八两三分一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三两二钱八分二厘,厂地旱脚银二两四钱七分四厘,本色芦席银一十四两六钱九分一厘,淮库余席银七十七两六钱六分六厘,更名厂地席折银二钱二分二厘,漕赠五银五百一十两四钱八分七厘,裁扣书役并武平卫书识工食共银八百三两四钱五分一厘,户口盐钞银七百七两三钱五分四厘,淮安厂银一百八十五两七钱七厘, 又涡、蒙二县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四两七钱一分八厘。又涡阳县分拨宿州银六十五两一钱三分三厘,共征银二千五百三十三两二钱一分六厘。

  涡阳县分拨宿州月粮本色麦一十九石三升四合三勺。

  涡阳县分拨宿州月粮折色麦一石七斗四升八合八勺,每石八钱折银一两三钱九分九厘。

  阜阳县漕粮正、耗米二千八百六石三斗九升六合二勺,内正、改兑正米二千二百一十六石五斗三升九合七勺,耗米五百八十九石八斗五升六合五勺。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七十四石四斗五升一合七勺,实征米二千七百三十一石九斗四升四合五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百一十石八斗二升七合,全系漕赠五米。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二石九斗四升二勺,实征米一百七石八斗八升六合八勺。

  随漕杂项银七百五十两三分,内轻赍旱脚银四十二两六钱,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四两九钱三分五厘,淮库余席银五十两三钱六分四厘,漕赠五银一百八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一分八厘,户口盐钞银二百九十一两一钱二厘。除拨归涡阳县征解银一十九两八钱七分八厘,实征银七百三十两一钱五分二厘。

  颍上县漕粮正、耗米三百三十八石三斗五升四合七勺。内正、改兑正米二百六十二石七斗六升一合七勺,耗米七十五石五斗九升三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十三石一斗三升八合。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六十一两一钱六分三厘。内轻赍旱脚银七两五钱三分七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四钱五分九厘,淮库余席银一两一钱九分一厘,漕赠五银一十五两三钱五分九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三十六两三分七厘。

  霍邱县漕粮正、耗米二千二百二十四石八斗六升六合。内正、改兑正米一千七百三十二石八斗五升六合三勺,耗米四百九十二石四合三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八十六石六斗四升二合八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三百八十二两二分五厘。内轻赍旱脚银三十七两五钱三分八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三钱八分二厘,本色芦席银二两六钱七分九厘,淮库余席银六两三钱五分一厘,漕赠五银八十九两四钱九厘,裁扣书役工食银八十二两四钱五分九厘,户口盐钞银一百三十六两八钱六分,淮安厂银二十六两三钱四分七厘。

  亳州漕粮正、耗米三千一十四石一斗七升八合一勺,内正、改兑正米二千三百五十九石八斗一升三合三勺,耗米六百五十四石三斗六升四合八勺。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七百四十六石三斗八升八合九勺,实征米二千二百六十七石七斗八升九合二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百一十七石九斗九升七勺,全系漕赠五米。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二十九石二斗一升七合,实征米八十八石七斗七升三合七勺。

  随漕杂项银六百四十七两五钱四厘,内轻赍旱脚银三十九两六钱五分六厘,厂地旱脚银二两四钱七分四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三两五钱四分,淮库余席银二两一钱七分五厘,更名厂地席折银二钱二分二厘,漕赠五银一百一十七两九钱九分一厘,裁扣书役并武平卫书识工食银一百九十两五钱一分六厘,户口盐钞银一百三十四两三钱五分,淮安厂银一百五十六两。 除拨归涡阳县征解银一百一十三两八钱四分九厘,实征银五百三十三两六钱五分五厘。

  涡阳县分拨漕粮正、耗米一千五百二十五石九升九合五勺。内正、改兑正米一千一百九十六石五斗七合九勺,耗米三百二十八石五斗九升一合六勺。

  分拨随漕杂项本色米五十九石八斗二升三合二勺。全系漕赠五米。

  分拨随漕杂项银二百七十七两五钱五分三厘。内轻赍旱脚银二十一两七钱九分六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三钱一分二厘,本色芦席银二两一钱六分四厘,淮库余席银四两四分一厘,漕赠五银六十一两七钱七分一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九十六两五钱七分七厘,户口盐钞银七十八两九钱五分二厘,月粮银一十两二钱三分三厘, 又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一两七钱七厘。

  分拨宿州月粮本色麦一十九石三升四合三勺。

  分拨宿州月粮折色麦一石七斗四升八合八勺,每石八钱折银一两三钱九分九厘。

  太和县漕粮正、耗米一千八百四十六石九斗四升二勺。内正、改兑正米一千四百五十三石九斗四升九合九勺,耗米三百九十二石九斗五升四合三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七十二石六斗九升七合五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三百七两三钱六分。内轻赍旱脚银二十二两四钱,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二两一钱八分一厘,淮库余席银一十六两四钱八分九厘,漕赠五银七十二两六钱九分七厘,裁扣书办工食银一百三十八两七钱二分一厘,户口盐钞银五十四两二钱九分二厘。

  蒙城县漕粮正、耗米七百六十石一斗五合,内正、改兑正米五百九十八石,耗米一百六十二石一斗五合。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一百八十七石六斗一合八勺,实征米五百七十二石五斗三合二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十九石九斗,全系漕赠五米。除拨归涡阳县征解米七石三斗七升九合七勺,实征米二十二石五斗二升三勺。

  随漕杂项银三百一十八两二钱九分四厘。内轻赍旱脚银八两三钱,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八钱九分七厘,淮库余席银一两九分六厘,漕赠五银二十九两九钱,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八十两四钱,户口盐钞银九十两七钱五分,淮安厂银三两三钱六分, 又归并长淮卫劈分漕项银三两一分一厘。除拨归涡阳县征解银七十六两九钱八分六厘,实征银二百四十一两三钱八厘。

  广德州并属漕粮正、耗米一万四百六十九石二斗八升九合六勺。内改兑正米八千石,耗米二千四百石。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五十四石二斗八合五勺,耗米一十五石八升一合一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五百二十二石七斗一升四勺。内漕赠五米五百二十石,兵米改抵漕赠米二石七斗一升四合。

  随漕杂项折色米七百二十石九斗八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六百六十三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五十七石九斗八勺。共折银五百八十八两三钱一厘。

  随漕杂项银一千八十二两八钱。内易席银一百八两,木板银一十八两四钱,本色芦席银一十二两,漕赠五银五百二十两,裁扣书役工食银四百二十四两四钱。

  广德州漕粮正、耗米六千四百三十九石二斗八升九合六勺。内改兑正米四千九百石,耗米一千四百七十石。兵米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五十四石二斗八合五勺,耗米一十五石八升一合一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三百二十一石二斗一升四勺。内漕赠五米三百一十八石五斗,兵米改抵漕赠米二石七斗一升四勺。

  随漕杂项银六百二十四两四钱七分。内易席银六十六两一钱五分,木板银一十一两二钱七分,本色芦席银七两三钱五分,漕赠五银三百一十八两五钱,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二十一两二钱。

  建平县漕粮正、耗米四千三十石。内改兑正米三千一百石,耗米九百三十石。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百一石五斗。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折色米七百二十石九斗八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六百六十三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五十七石九斗八勺。共折银五百八十八两三钱一厘。

  随漕杂项银四百五十八两三钱三分。内易席银四十一两八钱五分,木板银七两一钱三分,本色芦席银四两六钱五分,漕赠五银二百一两五钱,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三两二钱。

  滁州并属随漕杂项折色米七千一百一石一斗八升三合四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六百四石,八钱折银屯米六千二百九石九斗五升二合,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一十二石,一两折银屯米二百一十一石二斗三升一合四勺,一两二钱折银屯米六十四石。共折银五千七百五十一两一钱九分三厘。

  随漕杂项银八千九百四十九两九钱五分九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五百六十五两六钱,新增银六千七百六十六两五钱六分九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一千五百三十七两七钱九分四厘,清江厂民漆船料银一十八两,滁、全、来三州县归并滁州卫劈分漕项银四十八两,又来安县归并池州卫劈分漕项银一十三两九钱九分六厘。

  滁州随漕杂项折色米二千八百一十三石一斗一合三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二百二十六石,八钱折银屯米二千五百七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六石八升九合,一两折银屯米四十九石一升二合三勺,一两二钱折银米二十五石。共折银二千二百七十一两五钱一厘。

  随漕杂项银三千二十三两九钱四分三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一十一两二钱,新增银二千三百四十三两六钱六分二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四百四十五两三钱一分三厘,清江厂民漆船料银六两九钱六分八厘, 又归并滁州卫劈分漕项银一十六两八钱。

  全椒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二千九十石九斗七升三合一勺,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一百八十八石,八钱折银屯米一千七百七十一石,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三斗八升六合,一两折银屯米九十二石五斗八升七合一勺,一两二钱折银屯米三十九石。共折银一千七百六两九钱七分三厘。

  随漕杂项银四千三两四钱三分七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七十七两二钱,新增银三千一百七十两八钱三分四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六百四十八两一钱九分六厘,清江厂民漆料价银六两九钱六分八厘, 又归并滁州卫劈分漕项银二钱三分九厘。

  来安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二千一百九十七石一斗九合,内八钱折银安家月米一百九十石,八钱折银屯米一千九百三十一石九斗五升二合,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五石五斗二升五合,一两折银屯米六十九石六斗三升二合。共折银一千七百七十二两七钱一分九厘。

  随漕杂项银一千九百二十二两五钱七分九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七十七两二钱,新增银一千二百五十二两七分三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四百四十四两二钱八分五厘,清江厂民漆船料银四两六分四厘, 又归并滁州卫劈分漕项银三十两九钱六分一厘,归并泗州卫劈分漕项银一十三两九钱九分六厘。

  和州并属随漕杂项本色米三千一百八十六石三斗五升四合三勺。内安家月米五百九十五石六斗二升五合三勺,屯米二千五百九十石七斗二升九合。

  随漕杂项折色米五千六百三十石一斗二合三勺,内五钱折银行、月米一百三十二石四斗,八钱折银安家月米四百三石,八钱折银屯米八百六十八石,八钱九分折银行、月米二千六百七十二石六升六合六勺,九钱折银行、月米一千四百五十八石八斗三升三合四勺,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五斗,一两折银屯米七石一斗二合三勺,一两折银月粮米六十七石二斗,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二十一石。共折银四千八百七十四两九分一厘。

  随漕杂项银七千三百三十五两八钱七分五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四百一十二两四钱,新增银四千一百一两九钱七分一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八百六十九两一钱四分六厘,竹席银一十八两五钱五分八厘,行、月银一千九百三十三两八钱。

  和州随漕杂项本色米三千一百八十六石三斗五升四合三勺。内安家月米五百九十五石六斗二升五合三勺,屯米二千五百九十石七斗二升九合。

  随漕杂项折色米三千二百九十八石四斗三升三合二勺,内五钱折银行、月米五十九石三斗六升六合六勺,八钱九分折银行、月米二千六百七十二石六升六合六勺,九钱折银行、月米五百一十四石八升,一两折银月粮米四十石三斗二升,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一十二石六斗。共折银二千九百二十五两九钱三分四厘。

  随漕杂项银五千九百八十一两五钱四分三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二百二十五两二钱,新增银三千五百六十四两四钱三分一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六百五十六两五钱三分七厘,竹席银一十八两五钱五分八厘,行月银一千五百一十六两八钱一分七厘。

  含山县随漕杂项折色米二千三百三十一石六斗六升九合一勺,内五钱折银行、月米七十三石三升三合四勺,八钱折银安家月米四百三石,八钱折银屯米八百六十八石,九钱折银行、月米九百四十四石七斗五升三合四勺,一两折银安家月米五斗,一两折银屯米七石一斗二合三勺,一两折银月粮米二十六石八斗八升,一两二钱折银行粮米八石四斗。共折银一千九百四十八两一钱五分七厘。

  随漕杂项银一千三百五十四两三钱三分二厘。内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八十七两二钱,新增银五百三十七两五钱四分,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二百一十二两六钱九厘,行、月银四百一十六两九钱八分三厘。

  六安州并属漕粮正、耗米五千二百六十六石七斗四升七合八勺。内正兑正米二千五百八十五石六斗五升五合二勺,耗米一千三十四石二斗六升二合一勺。月粮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一千二百七十二石五斗六升一合九勺,耗米三百七十四石二斗六升八合六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六百七十三石二升八合七勺。内漕赠五米一百八十石九斗九升五合九勺,月粮改抵漕赠米八十二石三斗四升一合五勺,庐州卫月粮米一千四百九石六斗九升一合三勺。

  随漕杂项银二千二百八十一两五钱二分八厘。内轻赍旱脚银七十五两一钱九分四厘,摊带清河县轻赍并拨补荒缺银二十三两一分八厘,本色芦席银三两八钱七分八厘,淮库余席银五两五钱九分九厘,盘坝银四两七钱六分,润米折银一十五两九钱九分五厘,漕赠五银一百八十两九钱九分六厘,裁扣书役并六安卫书识工食银五百二十两三钱一厘,淮安厂民漆料价银三十五两三钱六分九厘,军参小料银三百两,庐州卫月粮银一千一百一十六两四钱一分八厘。

  六安州漕粮正、耗米三千四百一十石三斗四升八合五勺。内正兑正米一千七百石,耗米六百八十石。月粮改抵漕粮,正、改兑正米七百九十八石三斗五升二合七勺,耗米二百三十二石五合八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千一百二十六石一斗七升七合九勺。内漕赠五米一百一十九石,月粮改抵漕赠米五十一石五斗一升七合九勺,月粮米九百五十五石六斗六升。

  随漕杂项银一千四百三十八两五钱八分六厘。内轻赍旱脚银四十九两五钱三分,摊带清河县轻赍并拨补荒缺银一十六两四钱九分四厘,本色芦席银二两五钱五分,淮库余席银三两八钱二分五厘,盘坝银四两七钱六分,漕赠五银一百一十九两,裁扣书役并六安卫书识工食银二百八十九两七钱九分四厘,淮安厂民漆料价银二十一两三钱八分六厘,军参小料银三百两,月粮银六百三十一两二钱四分七厘。

  英山县漕粮正、耗米一千一百七十六石二升一合七勺。内正兑正米五百五十三石四斗四升二合四勺,耗米二百二十一石三斗七升七合。月粮改抵漕粮,正、兑正米三百八石六斗一升七合二勺,耗米九十二石五斗八升五合一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百九十八石八斗一合一勺。内漕赠五米三十八石七斗四升一合,月粮改抵漕赠米二十石六升一勺,月粮米二百四十石。

  随漕杂项银五百二十三两六钱七分。内轻赍旱脚银一十五两九钱八分四厘,摊带清河县轻赍银三两,本色芦席银八钱二分九厘,淮库余席银一两二分八厘,润米折银一十五两九钱九分五厘,漕赠五银三十八两七钱四分一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两六钱四分五厘,月粮银三百四十七两四钱四分八厘。

  霍山县漕粮正、耗米六百八十石三斗六升七合六勺。内正兑正米三百三十二石二斗一升二合八勺,耗米一百三十二石八斗八升五合一勺。月粮改抵漕粮,正兑正米一百六十五石五斗九升二合,耗米四十九石六斗七升七合七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百四十八石四升九合七勺。内漕赠五米二十三石二斗五升四合九勺,月粮改抵漕赠米一十石七斗六升三合五勺,月粮米二百一十四石三升一合三勺。

  随漕杂项银三百一十九两二钱七分二厘。内轻赍旱脚银九两六钱八分,摊带清河县轻赍并拨补荒缺银三两五钱二分四厘,本色芦席银四钱九分九厘,淮库余席银七钱四分六厘,漕赠五银二十三两二钱五分五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二十九两八钱六分二厘,淮安厂民漆料价银一十三两九钱八分三厘,月粮银一百三十七两七钱二分三厘。

  泗州并属漕粮正、耗米六千八百三十七石六斗五升七合八勺。内正、改兑正米五千三百七十二石七升一合四勺,耗米一千四百六十五石五斗八升六合四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三百二十六石三斗三升八合三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四千一百八十二两六分七厘。内轻赍旱脚暨船料银八十一两一钱四分九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二两一钱六分九厘,本色芦席银八两一钱七分,淮库余席银一十七两六钱一厘,漕赠五银三百二十九两一钱一分九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五百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加漕银七百五十五两七钱九分五厘,户口盐钞银九十七两一钱八分三厘,新增银五百一十五两八钱四分五厘,黄快屯粮协济银四百三十九两六分五厘,淮安厂银二十八两,广济仓麦米折银一千八十八两三钱五分八厘,泗、盱、天三州县归并泗州卫劈分漕项银二百二十五两八钱七分三厘, 又盱眙县归并凤阳右卫劈分漕项军料银七十二两八分。

  泗州漕粮正、耗米七百五十七石七斗二升二合二勺。内正、改兑正米五百九十六石四合五勺,耗米一百六十一石七斗一升七合七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十九石八斗二勺。全系并管虹县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一千五百七十二两七钱四分八厘。内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二钱八分五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二十一两七钱五分五厘,加漕银七百五十五两七钱九分五厘,黄快协济银一两二分五厘,广济仓麦折银二百七十四两五分七厘,并管虹县轻赍旱脚银八两四钱七分九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二钱四分一厘,本色芦席银八钱九分四厘,淮库余席银二两七钱三分四厘,漕赠五银三十两六钱一分,裁扣书役工食银六十四两二钱八分三厘,户口盐钞银五十七两八钱四分三厘,广济仓麦折银一百八十五两九钱八分六厘,广济仓米折银五十九两二钱二分七厘,又归并泗州卫劈分漕项银九两五钱三分四厘。

  盱眙县漕粮正、耗米三千四十二石二斗二升五合三勺。内正、改兑正米二千三百九十二石九斗二升六合六勺,耗米六百四十九石二斗九升八合七勺。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百五十二石一斗一升一合三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九百三十九两三钱八分五厘。内轻赍船料银三十三两八钱五分九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四两八分三厘,本色芦席银三两六钱四分二厘,淮库余席银八两三钱九分四厘,漕赠五银一百五十二两九分九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一百二十七两四钱九分七厘,黄快屯粮协济银六两七分五厘,广济仓麦折银二百五十三两五钱七分一厘,广济仓米折银一百二十八两九钱三分, 又归并泗州卫劈分漕项银一百五十二两七钱五分五厘,归并凤阳右卫劈分漕项军料银七十二两八分。

  天长县漕粮正、耗米二千三百三十六石三升五合。内正、改兑正米一千八百三十石六斗四升,耗米五百五石三斗九升五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一百一十六石八斗一合八勺。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一千三百四十三两八钱九分八厘。内轻赍旱脚银三十两二钱,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二两七钱四分六厘,淮库余席银六两四钱七厘,漕赠五银一百一十六两八钱二厘,裁扣书办工食银一百一十五两二钱,新增银五百一十五两八钱四分五厘,黄快三则屯粮协济银四百三十一两九钱六分五厘,广济仓麦折银五十四两七钱七分,广济仓米折银五两七钱九分九厘, 又归并泗州卫劈分漕项银六十三两五钱八分四厘。

  五河县漕粮正、耗米七百一石六升五合三勺。内正、改兑正米五百五十二石五斗三勺,耗米一百四十九石一斗七升五合。

  随漕杂项本色米二十七石六斗二升五合。全系漕赠五米。

  随漕杂项银三百二十六两三分六厘。内轻赍旱脚银八两六钱一分一厘,摊带清河县席折银五钱八分,本色芦席银八钱八分八厘,淮库余席银六分六厘,漕赠五银二十九两六钱八厘,裁扣书役工食银九十二两九钱二分五厘,户口盐钞银三十九两三钱四分,淮安厂银二十八两,广济仓麦折银六十七两九钱八分一厘,广济仓米折银五十八两三分七厘。

  皖省漕米银粮一览表

  米、麦单位一石银单位一两

  款目地方漕粮米

  (石)随漕杂

  项本色

  米(石)随漕杂

  项米折

  银(两)随漕杂

  项银

  (两)月粮本

  色麦

  (石)月粮麦

  折银

  (两)安庆府属怀宁13965.48573024.71335078.360201.319桐城16312.58573183.50505096.942235.297潜山11673.54271119.54893920.501173.564太湖15940.43742835.90685721.959237.719宿松16390.86383097.80755206.800235.019望江10165.09461423.65302697.269145.285计84448.009914685.134527721.8311228.203徽州府属歙县4691.5002084.980休宁4091.6001282.713婺源4373.800960.021祁门1783.754975.014黟县1442.8001033.865绩溪2298.0001226.107计18681.4547562.700续表

  宁国府属宣城20937.59235892.56945966.486宁国3333.4000400.61091179.548泾县5873.00003131.45132550.793太平2951.2000199.2397818.3241857.971旌德2487.8000167.9549598.3941291.222南陵7133.0000963.37761034.7302159.376计42715.992310755.20383385.29615005.576池州府属贵池13473.81502033.99972706.072青阳7785.60721214.57502080.499铜陵8080.27662498.84942144.887石埭1753.371587.548建德4484.0852672.9058827.8746226.606东流3113.20731122.29571909.928计36936.99137542.62562581.24515655.540太 平 府 属当涂15426.13566130.44328680.651芜湖5572.71402100.21763334.733繁昌3797.6989532.79163084.444计24796.54858763.451515099.828庐州府属合肥2800.00004316.70602080.790庐江1316.00001514.4324801.683舒城1400.00001519.0739772.332无为9913.93163934.73883256.439巢县1232.00001436.80021128.154计16661.931612721.75138039.398续表

  凤阳府属凤阳650.350怀远3328.68211399.63421506.138定远5113.3518200.07822490.097638.6000寿州1870.259772.54641653.016凤台256.66629.9498411.450宿州6593.3676258.9168945.884441.76571829.921灵璧1910.1140203.1603456.801计19072.44142144.28578113.7361080.36571829.921颍州府属阜阳2731.9445107.8868730.152颍上338.354713.138061.163霍邱2224.860686.6428382.025亳州2267.789288.7737533.655涡阳1525.099559.8232277.55319.03431.399太和1846.904272.6975307.360蒙城572.503222.5203241.308计11507.4559451.48232533.21619.03431.399广德州并属广德6439.2896321.2104建平4030.0000201.5000588.301458.330计10469.2896522.7104588.3011082.800滁 州 并 属滁州2271.5013023.943全椒1706.9734003.437来安1772.7191922.579计5751.1938949.959续表

  和州并属和州3186.35432925.9345981.543含山1948.1571354.332计3186.35434874.0917335.875六安州并属六安3410.35851126.17791438.586英山1176.0217298.8011523.670霍山680.3676248.0497319.272计5266.74781673.0672281.528泗州并属泗州757.722229.80021572.748盱眙3042.2253152.1113939.385天长2336.0350116.80181343.898五河701.675327.6250326.036计6837.6578326.33834182.067统计258713.066162772.366435861.580123564.0541099.40001412.523皖省漕粮折征自同治三年巡抚乔松年等会奏始,原奏章程:凡米一石折征银二两二钱,统解司库,近年漕米一石有解二两一钱者,有解二两者,较原订章程已减。以一两三钱解部,以四钱留充本省军饷,以五钱留充本省公用,此藩司批解留用之数也。至州县征之于民,即以二两二钱为率,民间以钱完纳,其折银之数自四千文至六千五百文不等,此州县实征之数也。夫所谓“四钱充饷,五钱充公”者。统北漕兑费、漕粮米、行、月、赠米每石征银一钱、二钱不等。南米备拨、兵南米每石征银一钱、二钱不等。公费、漕粮米,行、月、赠米,兵、南米每石征银一钱、二钱不等。捐款、漕粮米,行、月、赠米,兵、南米每石征银七分、一钱七分不等。耗银、漕粮米,行、月赠米,兵、南米每石征银一钱三分、二钱三分不等。水脚漕粮米,行、月、赠米,兵、南米每石征银一钱、二钱不等,亦有州县不征水脚者。六款而言,是谓“漕杂”。原奏仅列兑费、备拨、公费、捐款,而不列耗银、水脚,则文字之漏叙也。兑费、耗银、水脚三款,向为河运给丁之饷,后改为充饷。备拨一款,为各营兵米荒缺拨补之项。捐款、公费二款,为州县充公之项,历来办法,某款、某事界限分明。今则清理财政,统筹出入,业于预算案内列款报部矣。爰立《漕粮折价表》列后。

  皖省漕粮折价一览表

  款目地方漕南米粮兵屯麦粮每米一石折征钱之数(文)每米一石折解银之数(厘)每石折征银钱之数(文)每石折解银之数(厘)安庆府属怀宁42001900桐城41001900潜山46002200太湖39002000宿松41001900望江39001900徽州府属歙县23002100休宁44002100婺源44002100祁门44002100黟县36002100绩溪28002100宁国府属宣城49002100宁国57002100泾县57002100太平59002100旌德59002100南陵57002100续表

  池州府属贵池44001900青阳57002100铜陵39001900石埭建德45001900东流48001900太平府属当涂400020002800厘2300芜湖430019001320厘1100繁昌45001900庐州府属合肥62002000舒城64002000庐江64002200无为480020002400厘2200巢县640020002800厘2300凤阳府属凤台1300厘2000怀远49002100定远5000210048001900寿州59002100凤台6400210060002100宿州59002200灵璧6500190063001800颍州府属阜阳64002200颍上64002100霍邱59002200亳州59002000续表

  颍 州 府 属涡阳5900至6400

  不等2100太和64002100蒙城64002000广德州并属广德57002100建平59002100滁州并属滁州1352厘1100全椒1390厘1100来安1392厘1100和州并属和州390022002800厘2300含山1370厘1100六安州并属六安64002200英山64002200霍山64002200泗 州 并 属泗州盱眙59002100天长590021002800厘2300五河65001900

  附:巡抚乔松年会同两江总督曾国藩、漕运总督吴棠奏同治三年试办漕粮,拟请暂征折色,分别解支存留以归简易折略皖省已就肃清,本年各属间已试办丁漕,其钱粮一项已饬循旧办理,惟漕米向分正兑、改兑、加耗、行粮、月粮、赠米、兵米、局米、恤米共九项。其中,正兑、改兑、加耗、行、月、赠米六款为北漕,由粮道派兑;兵、局、恤三款为南米,由藩司核明拨用,皆征本色从前。各州县以兑费杂用无资,于收米之外间收折色,亦有民交折色,官为代办本色之处,官民相安已久。自军兴以来,各属停征未经筹议。本年皖省开征之处虽属无多,而粮钱例应并征。现在运道中阻,漕艘朽坏,急切难复旧制。皖省征数无多,距海较远,海运又未办过,若征收本色,竟难转运。不如暂征折色较为简易,而小民亦便于输将。现饬各属开报从前折价,虽较邻省减少,然大兵之后,民力未纾,且全收折色,自应大加核减,以示体恤。其必不可少之款将酌留为将来起运本色地步。饬据藩司马新贻、善后局署臬司何璟公同酌议,拟将安庆、宁国、池州、太平、庐州五府并六安州属正兑正米及加四耗内之交仓米二斗五升,庐州、广德二属改兑正米及加三耗内之交仓米一斗七升,又凤阳、颍州二府并泗州属正兑正米并加三耗内之交仓米二斗五升及改兑正米加二五耗内之交仓米一斗七升,均按部定价值,米每石折银一两三钱,粟米每石折银一两二钱,提存藩库以备起解部库。其加四耗内之一斗五升,加三耗内之一斗三升,并凤、颍、泗三属加三耗内之五升、加二五耗内之八升,向系兑交丁船为随漕作耗之用,此款并不交通仓,无须起运,专款提存司库,留备本省停征州县祭祀、驿站、俸工、养廉、各属囚递口粮等项公用。又行、月粮,赠米三款,历系随漕给丁支用,现在漕粮未能起运,此款亦须提存,留为将来造漕船之用,或有急需,听候酌拨。又兵米一款,绿营兵丁虽已裁撤停补,仍有酌留,各汛弁兵所需坐粮无出,应于见征兵米折价银内通融支给。又局米一款,为江宁织造机匠之需,亦应提存转解。恤米一款,为孤贫口粮之用开征,各州县应令照旧径支造报。此外屯米一项,为江宁司仓满营兵米之需,从前如遇荒歉,由安拨补令司库空虚,开征者少。前准江宁布政使移复亦议改征折色,由属尽征,径解江宁司库兑收,酌量支放。至折收漕价,视原折价多寡定以七折、六折,体察民力,以易完为断。

  户部议复巡抚乔松年会同两江总督曾国藩、漕运总督吴棠奏本年漕粮仍拟折征,并上年征漕实在情形折略安徽巡抚乔松年奏皖省本年漕粮仍拟折征一折,同治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军机大臣奉旨:“户部速议具奏,钦此。”钦遵由军机处交出到部。又乔松年奏皖省上年征漕实在情形一折,同日奉旨:“户部知道。钦此。”钦遵由内阁抄出到部,臣等当将该抚两折公同阅看,其本年仍拟折漕一折,据称:安省有漕之处,计四十六州县,额征北漕正、耗米二十五万八千八百七十三石零,又赠、行、月、南米并和州南抚米六万二千八百二十一石零,又本色、兵、南等米二万六千三百二十四石零,北漕分正兑、改兑、加耗、行、月、赠六款,南米分兵、局、恤三款,向系征收本色。咸丰三年奉部行令变价解部,每石折银一两三钱。本年漕仓、漕船均未修复,势难征收本色,拟请仍照上年皖省折漕章程办理。查上年折征系照部价每石提银一两三钱,以备解部。另提北漕兑费、南粮备拨银四钱,捐摊公费银五钱,分别充饷充公。今请均以上年饬提二两二钱之数为成规,通饬照数征收,分款批解至州县以钱折征,仍照上年定数办理,不许再有丝毫加增。除解部、解司之外,如有盈余,即留为各属办公之用,严禁浮收,革除冗员,以期踊跃输将,统归司库提解,事竣仍会同粮道造报。再本年各属间有被水、被兵,征收未能如额,容俟勘定,另行奏报。等语。其上年折漕情形一折,据称:皖省久未办漕,上年试办折色,每米一石统以二两二钱解司,内以一两三钱解部,以四钱留充本省军饷,以五钱留充公用,至征之于民者,即以二两二钱为率。民间以钱抵银完纳,其折钱之数,各州县自四千至六千五百不等,各就地方之沃瘠、银米价值之低昂,分别酌定章程,宽其征数定价,所以难于划一。至二两二钱之内,除例价一两三钱解部外,尚有酌提解司者曰北漕兑费、曰南漕备拨、曰捐款公用。兑费为从前河运固有之款,备拨为向来灾缺借资拨补。其捐款公用,从前多系州县自行捐解,今各属均处艰难,势难再捐,故定以提银四钱,其本给北漕兑费者,则暂充军饷,其本给南漕备拨者,则仍补荒缺。又提五钱以抵摊捐及通省经费盈余,所以必须请留,所定折收之数,在州县犹可略有盈余,以免借口赔累,别作侵渔。在小民不至苦其繁重,亦能努力输将,尚称踊跃。再所征细数已分晰开单,咨部查核。等语。臣等伏查,安徽漕粮例征本色起运,军兴以来,议令查照江、广等省成案,折银解部。上年皖境肃清,该抚奏请试办漕粮仍征折色,分别解支存留。经臣部核议奏准。本届新漕经臣部于本年八月间奏,令迅速奏明办理。兹据该抚奏称漕仓、漕船,均未修复,势难征收本色。请仍办折漕等因。查该省停运多年,骤难规复旧制,自系实情。所有本届安徽漕粮,应请仍准折征,统归司库提解,仍会同粮道造报。惟是漕粮系维正之供,漕折银两即系折放俸甲专款,近来仓储支绌异常,开放时虞匮乏,该抚务饬所属迅速征收,按应解部库漕折银数扫数起解,毋稍迟延蒂欠。倘再借端率请截留,即由臣部奏参。至该省上年折漕章程,据另折奏称:每米一石,统以二两二钱解司,以一两三钱解部,以四钱留充军饷,以五钱留充公用。征之于民者即以二两二钱为率,民间以钱抵完,自四千至六千五百不等。等语。并据奏请本年折漕仍照上年章程办理各等因。查该省漕价,原应将实征银两全数报解,既据沥陈充饷充公皆系必不可少之款,且免州县借口赔累,别作侵渔,尚属实在情形。本年收漕应准其查照上年章程,每石折征银二两二钱,统解司库,分别解部留支。惟查上年十月间,该抚奏称,各属正、改兑正米及交仓耗米提存报解,其向系兑交丁船随运,耗米留备停征州县公用。又行、月、赠三款提存酌拨,彼时未据该省将实征银数和盘托出,是以臣部核议准行。兹据陈明,每石实征银二两二钱,是无论正、耗、行、月、赠等米,除解部例价外,每石皆盈余九钱,而州县以钱抵银兑收,其盈余之数尚不在内,该省军饷、公用取给于漕者,业已绰有余裕。所有正兑、改兑、行、月、赠各米以及加四、加三、加二五各耗米,无论给丁、交仓,凡在北漕项下者,皆应按每石一两三钱之数折银解部,不得仍引上年之案,分别款项起解、留支,以昭核实而示限制。其北漕、南米各款,仍令分晰名目,将实征、起解、留支各数目开单报部,以凭稽核。

  志书名:01皖政辑要

  一级目录:度支科·卷二十七·田赋六

  二级目录:

  卷二十七田赋六

  学租皖省原额学田二百三十二顷一十八亩一分二厘。

  学租银一千五百四十三两四钱五分二厘。

  地丁存留项下征解银四十五两二钱七分九厘。

  廉惠仓银五十三两三钱四分三厘。

  沿革学田租银原编征解学院以为给廪、赈贫、修学之用,三年会计、造册、报部。乾隆九年奉准部咨改解司库,其给廪、赈贫、修理学宫等项按季由司库支领,年终报销。光绪三十一年,大学士孙家鼐等奏学务紧要请提科场款项一折,以赈给贫生,久成具文,徒归胥吏中饱,咨行督抚切实调查,留办本省师范或高等小学堂经费。皖省学田统计二百三十顷有奇,军兴后大半灾荒,岁入银仅一千余两。各州县前办学堂皆就地筹款,此项仍解司库,迄未咨部动拨也。爰就旧额条列于后。

  安庆府属原额学田六顷七十六亩九分。

  学租银一百一十二两一钱四分。

  安庆府学学田四十八亩六分,学租银一十八两七钱。

  怀宁县学田八十七亩,学租银二十二两七钱。

  桐城县学田六十五亩五分,学租银一十九两五分。

  潜山县学田二十八亩六分,学租银一十三两八分。

  太湖县学田八十二亩一分,学租银一十两五钱。

  宿松县学田二顷九十四亩五分,学租银一十两四钱六分。

  望江县学田七十亩六分,学租银一十七两六钱五分。

  徽州府属原额学田八顷一十五亩八分九厘,学租银四百一十两八分一厘。

  廉惠仓银五十三两三钱四分三厘。

  徽州府学学田二百四亩八分五厘,学租银一百九两三钱四分六厘。

  歙县学田二顷五十五亩七分七厘,学租银一百二十三两三钱五分六厘。

  休宁县学田九十五亩一分三厘,学租银五十九两九钱三分。

  婺源县学田八十九亩七分一厘,学租银三十八两六钱九分二厘。

  祁门县学田四十九亩一分五厘,学租银二十两七钱九分。

  黟县学田七十一亩七厘,学租银三十七两七钱六分七厘。

  绩溪县学田五十亩二分一厘,学租银二十两二钱,廉惠仓银五十三两三钱四分三厘。

  宁国府属原额学田一十三顷五十五亩三分三厘,学租银二百三十五两九钱七分。

  宁国府学学田六十八亩一分五厘,学租银一十八两八钱。

  宣城县学田六顷四十八亩一分四厘,学租银四十一两八钱六分六厘。

  宁国县学田七十六亩七分八厘,学租银三十四两五钱五分。

  泾县学田一顷四十一亩九分,学租银四十五两六钱四分三厘。

  太平县学田八十九亩九分,学租银二十一两四钱六分二厘。

  旌德县学田八十四亩六分三厘,学租银二十六两七钱。

  南陵县学田二顷四十五亩八分三厘,学租银四十六两九钱四分九厘。

  池州府属原额学田一顷七十三亩八分八厘,学租银七十二两一钱八分三厘。

  池州府学学田一十五亩八分,学租银六两四钱。

  贵池县学田二十三亩八分九厘,学租银八两六钱八分。

  青阳县学田四十三亩六分七厘,学租银一十七两八钱五分。

  铜陵县学田一十五亩七分六厘,学租银一十一两六钱。

  石埭县学田八亩四分六厘,学租银八两。

  建德县学田五十八亩七分,学租银一十四两五钱三分三厘。

  东流县学田七亩六分,学租银五两一钱二分。

  太平府属原额学田二顷一十四亩五分二厘,学租银六十二两六钱五分二厘。

  太平府学学田八十八亩,学租银二十六两四钱。

  当涂县学田五十六亩,学租银一十六两八钱。

  芜湖县学田二十八亩二分二厘,学租银七两七钱五分二厘。

  繁昌县学田四十二亩三分,学租银一十一两六钱。

  庐州府属原额学田三十一顷四十七亩八分一厘,学租银一百五十二两三钱一分。

  庐州府学学田一十二顷六十二亩六分四厘,学租银四十三两四钱七厘。

  合肥县学田六顷四十七亩八分,学租银一十八两三钱四厘。

  舒城县学田一顷八十亩五分四厘,学租银一十九两一钱一分。

  庐江县学田四顷一十五亩四分五厘,学租银二十七两三钱四厘。

  无为州学田三顷八亩二分,学租银二十九两五钱八分一厘。

  巢县学田三顷三十三亩一分八厘,学租银一十四两六钱四厘。

  凤阳府属原额学田一百二顷四分六厘,学租银一百八十九两五钱八分六厘。

  凤阳府学学田五顷六十六亩九厘,学租银一十两一钱九分。

  凤阳县学田六十顷三十亩三分七厘,学租银一百一十八两二钱八厘。

  怀远县学田二十五顷五亩七分,小亩。学租银二十两四分六厘。

  定远县学田四顷八十三亩,学租银二十一两九钱一分二厘。

  寿州学田一顷七十二亩,学租银三两三钱四分四厘。

  凤台县学田九十一亩,学租银二两二钱三分。

  宿州学田二顷四十七亩三分,学租银八两六钱五分六厘。

  灵璧县学田一顷五亩,学租银五两。

  颍州府属原额学田二十一顷七十二亩五厘,学租银四十九两九钱五分九厘。

  阜阳县学田四顷三十四亩三分六厘,学租银七两八钱八分五厘。

  颍上县学田三顷二十一亩五分,学租银二两四厘。

  霍邱县学田二十四亩一分二厘,学租银七两二钱。

  亳州学田一顷五十亩,学租银八两七钱。

  太和县学田三顷八十亩九分五厘,小亩。学租银五两五钱六分。

  蒙城县学田八顷六十一亩一分二厘,学租银一十八两六钱一分。

  广德州并属原额学田三顷九十一亩四分,学租银四十六两二分一厘。

  广德州学田三顷四十八亩七分七厘,学租银三十九两八钱四分一厘。

  建平县学田四十二亩六分三厘,学租银六两一钱八分。

  滁州并属原额学田二十顷六十三亩二分二厘,学租银一百二十三两四分,地丁存留项下征解银一十六两九钱四分九厘。

  滁州学田七顷五十七亩五分六厘,学租银五十四两五钱八分。

  全椒县学田一十三顷五亩六分六厘,学租银六十八两四钱六分。

  来安县地丁存留项下征解银一十六两九钱四分九厘。

  和州并属原额学田二十七亩七分五厘,学租银一十二两三钱五分七厘,地丁存留项下征解银二十五两六分六厘。

  和州学租银八钱九分二厘,此系租谷二石四斗二升折价之项。地(下)[丁]存留项下征解银二十五两六分六厘。

  含山县学田二十七亩七分五厘,学租银一十一两四钱六分五厘。

  六安州并属原额学田六顷五十八亩八分,学租银四十一两四钱八分四厘。

  六安州学田五顷五十七亩一分三厘,学租银一十六两七钱一分四厘。

  英山县学田六十一亩一分七厘,学租银二十两。

  霍山县学田四十亩五分,学租银四两七钱七分。

  泗州并属原额学田一十三顷二十亩一分一厘,学租银三十五两六钱六分九厘,地丁存留项下征解银三两二钱六分四厘。

  泗州学田一十二顷七十八亩九分六厘,学租银一十四两八钱六分九厘。

  盱眙县学田一十四亩七分五厘,学租银四两。

  天长县学田二十六亩四分,学租银一十六两八钱。

  五河县地丁存留项下征解银三两二钱六分四厘。

  皖省学田租银一览表

  田单位一亩银单位一两

  款目地方学院田

  (亩)项下银

  (两) 儒学田

  (亩)项下银

  (两)地丁项

  下(两)廉惠仓

  项下(两)安庆府属安庆

  府学48.6018.700怀宁87.0022.700桐城65.5019.050潜山28.6013.080太湖82.1010.500宿松294.5010.460望江70.6017.650计676.90112.140续表

  徽府府属徽州

  府学204.85109.346歙县255.77123.356休宁95.1359.930婺源63.5226.10126.1912.591祁门49.1520.790黟县71.0737.767绩溪50.2120.20053.343计789.70397.49026.1912.59153.343宁国府属宁国

  府学68.1518.800宣城648.1441.866宁国76.7834.550泾县64.2015.04377.7030.600太平89.9021.463旌德84.6326.700南陵245.8346.949计1277.63205.37077.7030.600池州府属池州

  府学15.806.400贵池23.898.680青阳43.6717.850铜陵15.7611.600石埭8.468.000建德58.7014.533东流7.605.120计173.8872.183续表

  太平府属太平

  府学88.0026.400当涂56.0016.800芜湖28.227.752繁昌42.3011.700计214.5262.652庐州府属庐州

  府学1262.6443.407合肥647.8018.304舒城180.5419.110庐江415.4527.304无为308.2029.581巢县333.1814.604计3147.81152.310凤阳府属凤阳

  府学566.0910.190凤阳6030.37118.208怀远2505.70

  小亩20.046定远483.0021.912寿州17.2003.344凤台91.002.230宿州247.308.656灵璧105.005.000计10200.46189.586续表

  颍州府属阜阳434.367.885颍上321.502.004霍邱24.127.200亳州150.008.700太和380.95

  小亩5.560蒙城861.1218.610计2172.0549.959广德州并属广德

  州学348.7739.841建平42.636.180计391.4046.021滁州并属滁州

  学757.5654.580全椒1305.6668.460来安16.949计2063.32123.04016.949和 州 并 属和州

  学0.89225.066含山27.7511.465计27.7512.35725.066六 安 州 并 属六安

  州学557.1316.714英山61.1720.000霍山40.504.770计658.8041.484续表

  泗州并属泗州

  学1278.9614.869盱眙14.754.000天长26.4016.800五河3.264计1320.1135.6693.264统计23114.231500.261103.8943.19145.27953.343

  志书名:01皖政辑要

  一级目录:度支科·卷二十八·田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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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八田赋七

  芦课皖省芦课每年应征正脚银四万七千八百五两二钱二分一厘,随征耗银四千七百八十两五钱二分一厘。

  省志载,怀宁、桐城、宿松、望江、贵池、青阳、铜陵、东流、当涂、芜湖、繁昌、无为、和州等十三州县暨安庆卫,原额计上中下芦田、密稀芦地、上中下草地、荻草荒地、白沙泥滩、埂划水套、塌荡濠影等项,共二万三千九百九十八顷七亩五分一厘有奇。上下基地一千四百六十四丈一尺六寸一分,节年坍减芦地、滩荡等项一千一百八十八顷四十三亩九分一厘有奇,丈坍上下基地四十四丈四尺。又划出归并江西德化县并九江卫管理密稀芦地、上中下草地等项一百一十四顷四十二亩三分八厘有奇,节年升增。并归入江苏布政司,经历横海、江阴、江宁三卫芦地等项六千八百八十二顷九亩一分五厘有奇。又划入江西彭泽、湖口二县并江苏上元、江宁、江浦三县芦地等项二千四百一十九顷七十一亩四分六厘有奇。实在上中下芦田、密稀芦地、上中下草地、荻草荒地、白沙泥滩、埂划水套、塌荡濠影等项共三万一千九百九十七顷一亩七分三厘有奇,上下基地一千四百一十九丈七尺六寸一分。课则各属不同,每亩上地密芦地科银三分五厘及六分六厘不等,中地稀芦地科银二分五厘及五分二厘不等,下地科银一分至三分八厘一毫不等,上中下田科银一分至一钱不等,草地科银五厘至二分不等,麦地、市地科银五分至一钱不等,荻草、荒地、埂划均科银一分,水套科银一分至四分不等。白沙、泥滩、水荡、濠影等项多不起科,其起科者由一厘至六厘不等,水荡或科一分。上中下基地每丈科银四分至六分不等。各则以和州为重,其水面一道科银八两五钱,水沟一道科银八钱八分二厘二毫,他属并无此名目。统计正脚等银五万五百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一厘有奇,与藩司现造奏销册银数不甚相符。藩册载有乾隆三十二年、四十四年及道光十二年无为、铜陵二州县挖废豁免。又道光十七年无为州挖废、坍没、沙压豁除。十八、二十三等年丈增、丈减及无为州报升等项银数,而顷亩未详声明递年增减。原案久被粤逆烧毁无存,此项奏销册系照部颁道光二十七年底册变通办理,其“增减原案,请免声叙”等语,是旧卷无存,其实在情形司署亦不能详悉,银数不符之故,宜无从考核也。查册载课则,均称籽粒银若干,水脚银若干,籽粒为正银,故有正脚银之称。省志称为正脚等银较为明晰,水脚本视正银加收十分之一,嗣合正脚之数。另收加一耗银,亦银数不符之一原因,惟册载正脚较之省志少银二千七百七十两有奇,正耗并计多银二千两有奇,必别有丈减之案,但无可考耳。安庆卫裁撤之后,其额征课银二千四百五十五两四钱九分六厘,劈归怀宁、桐城、望江、贵池、东流五县征收,怀宁六百一十八两五钱三分一厘,桐城二百六十四两六钱九分五厘,望江一千一百一十九两,贵池二百八十二两二钱,东流一百七十一两七分,耗银均照收加一。亦未详其亩顷。兹将十三州县额征正耗银数列表如左。据省志及司署卷册。

  十三州县额征芦课正耗银数表

  单位一厘

  正脚银耗银正脚银耗银安庆府属怀宁县2612.620261.262桐城县6085.216608.521宿松县3223.940322.394望江县4116.348411.635池州府属贵池县5258.359525.836青阳县229.78122.978铜陵县2960.835296.083东流县3505.046350.505太平府属当涂县3515.591351.559芜湖县20.3352.034繁昌县4549.477454.947庐州府属无为州8780.959878.096和州属本州2946.714294.671统计正脚银 47805.221耗银 4780.521

  按,芦课钱粮十成计考,与正赋并重,其性质本属田土,尤与商牙等项杂税不同,省志列作杂课,似未允协。兹特以类相从,移置田赋门内。附志。

  再,查表列各银本诸藩册,为现在应征之数,所列正脚银较之省志少二千七百七十两有奇。省志附载各州县志及宿松县、安庆卫呈册,除芜湖一县照旧,望江增银二钱二分五厘外,怀宁、宿松、贵池、无为、和州五州县及安庆卫均称坍卸,东流、当涂称坍卸、荒废,桐城称沙压、水淹,铜陵称沙压,青阳称荒废,繁昌称荒废、沙压,共应停征银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六两二钱三分。依此核计,加入望江增银二钱二分五厘,是实征之数只有三万八千五百八十九两二钱三分六厘。较之藩册转少银九千二百一十五两九钱八分五厘,不符尤甚。藩册于安庆卫劈归之怀、桐等县及和州,亦载有停征之数,只称荒废待垦,与原称坍卸者又不相同。至就各州县分别比较,惟芜湖、青阳二县,册载正脚银与省志无异。桐城除去并卫银二百六十四两六钱九分五厘,其原数亦与省志适合。余皆互有多少,非重加丈量不能得其实际也。附志。

  志书名:01皖政辑要

  一级目录:度支科·卷二十九·关税

  二级目录:

  卷二十九关税

  芜 湖 关关分户、工两部。工部抽分设于明成化七年,户部钞关设于崇祯三年。国朝因之差户部汉司官一员监收。顺治四年,改定差满、汉司官各一员,八年,专差汉司官一员。康熙四年,改归池太道管理,嗣改为徽宁池太广道,现称皖南道。九年,以工关归并户关,仍岁遣部曹一员稽征。雍正元年,定制交与巡抚,令地方官兼理,按照两部颁发税则征收。其沿江河港口岸,有金柱口收户关税;清(戈)[弋]、新庄二口,收工关税;裕溪、泥汊二口,兼收户、工两税。东河、内河、浮桥、下关、澛港、港、大信等处司稽察、巡查。咸丰元年兵燹停止,光绪二年,经巡抚裕禄奏明复设,于六月初一日起征,仍以芜湖大江口为户、工大关。其兼收户、工两税之东河口、坐落芜湖县城东。内河专收宁国府属出口各货,税课以五钱为度,过五钱者押赴大关完纳。裕溪口坐落江北和州境,通庐、凤,外达大江。及防守之下关、南关、北关、内河、均大关附近。澛港、芜湖县境。西江、无为州境,在大关对岸。裕工、和州境。大信当涂县境。等口,以在芜湖五十里以内,于二十七年十月改归新关税务司兼理。此外,分口若金柱,当涂县境内,通徽、宁,外达大江,专收出口货物户税。若清弋,内通徽、宁等处。若新庄,内通宁国府属。二口均在宣城县境,均收竹木货物工税,并抽船单。若泥汊,无为州境内,通庐、亳等处,户、工兼收。若港,在泥汊下二十里,亦无为州境,系防守口岸,例不收税,遇有应征货物,押赴泥汊完纳。仍归关道专办。户关抽税,则例分衣物、用物、食物、杂货四类,开列物名,详载银数。衣物、用物多以件计,食物、杂货多以石计,税银以几钱、几分、几厘者居多。每收税银一两,征铜价银一钱六分。其货不足二百石者,为零单,税银一两,征水脚银三钱;足二百石者,为大单,税银一两,征水脚银五钱四分。金柱口收税银一两,征铜价、水脚银一钱六分。江、广上流之货,应至大关完税,随商之便就近至泥汊口报完者,铜价、水脚并照大关例征收。其泥汊口近地出产之货,税银一两,征铜价、水脚银四钱。庐、凤、河南之货,南行入江可避大关之税者,如转至泥汊口入江,税银一两,征铜价、水脚银一钱六分。工关首重木竹,分别整零簰把,按根抽税。整青柳木每根抽银二钱五分,楠柏木每根二钱一分,杂木每根九分,杉木每根七厘,苗竹每根三厘。又于整簰把内,提分各木,凡湖西杉木把,提五分算青柳,余算杉木;湖东杉木把,提四分算青柳,余算杉木;杂木把,提一分算青柳,四分算杉木,余算杂木;建德杉木把,提一分算杂木,余算杉木;湖广苗竹把,提一分算青柳,五分算杉木,余算苗竹;江西苗竹把,提六分算杉木,余算苗竹;江西吴城、饶州诸处把,向例不提。其零星木竹,论根、论把。如虎木每根抽银二钱,梁木每根三分,架木、桩木均每根一分,皮木每根七厘。竹每把一分,老竹每把三厘,杂竹每把一厘之类。每把计竹五根。零楠柏木,兼论长圆。长以三丈一尺为准,圆二尺者每根抽银一钱九分,二尺以上按寸递加,圆至八尺抽银二两三钱九分。青柳、株杨、杂木,以长圆相乘扣算。青柳材料筒弃长不算。各色板片以厚阔长互乘,每根每块均有详细税则。其暹罗铁梨、紫檀、苏木、乌木、红木及桃丝、湘妃、棕竹之类,均以石计,每石税银一钱五分及一钱不等。紫竹、笔管竹、箭竹均以捆计,每捆税银三分及一分八厘不等。惟斑竹每根五厘。推及竹木棕藤器具,悉载《则例》无遗。船税一项,分别粮船、民船、脚船。粮船系江南省者,每号抽银四钱,江西五钱,湖广七钱。民船长三丈至四丈四尺九寸每丈抽银四钱,四丈五尺至六丈九尺九寸每丈五钱,七丈至十数丈每丈七钱。脚船长二丈内者每丈抽银二钱,二丈一尺至二丈九尺九寸每丈二钱五分,三丈者每丈三钱,三丈一尺至三丈九尺九寸每丈三钱五分,四丈者每丈四钱,四丈五尺外者每丈照大船例算。船桅按照圆围尺寸依则抽税。桅圆一尺五寸至二尺每根抽银六分,二尺一寸至五寸每根八分,二尺六寸至九寸每根一钱,三尺至三尺九寸每寸抽银一分,四尺者每根六钱二分,加一寸加抽三分五厘,五尺者每根九钱七分,加一寸加抽四分五厘。均按二年一抽,但论年分,不扣月数。如甲年抽单,丙年即应再抽。其余各项商货,按篮、篓、箱、桶包、捆。核计,与户税不同。如布匹一项,户税多以匹计,每匹八厘及二三厘不等;工税皆每包三分,每箱五分。皮张一项,户税貂皮、猞猁狲皮皆每张五分,猞猁狲褂,每件三钱;工税皆包三分,箱五分。户税大桶瓷器每件二钱,大篮瓷器每件一钱,中小桶、中小篮每件各八分;工税不论大中小每桶皆二分,每篮一分五厘。散舱装载货物,以一百五十斤为一包篓。除散装免征之黄豆等项外,分别货色,征银一、二、三分不等。米、麦、柴、炭船,惟照船长丈尺征,一船料归入解饭项下造报。米、麦例无正税。凡船长三四丈外者,每丈抽银三钱,五丈外每丈三钱五分,六丈外每丈四钱二分,七丈外每丈六钱六分,八九丈外每丈七钱六分,十丈、十一丈外每丈九钱五分,十二三丈外每丈一两四分,十四五丈外每丈一两一钱四分。自四丈至十五丈,凡零一尺至四尺九寸者只算丈不算尺;凡零五尺至九尺九寸者皆算零五尺。假如船长四丈九尺九寸作四丈五尺算,每丈抽银三钱,共应抽银一两三钱五分,余仿此。如装稻谷、柴薪及装米进口者,照米麦船对折抽收,装板炭者八折。煤炭船长七丈外每号征银六两八钱,十丈外每号十三两六钱,十三丈外每号二十七两二钱,十丈至十三丈外,进口者皆对折。黄、黑各豆及菜子、菜饼、明矾、牛骨等货,按包、篓抽税,每包篓皆五厘,箱、桶同。散舱者免。他如商货正税不及五分,空船零物正税不及一钱,奇零竹木不及五根,食油、鱼虾、鲜果、药材等项不及二十斤,瓷器、铁器及铜、锡等货无包、篓、箱、桶装者,并书籍、农具皆免抽。石膏篓袋装,油、酒、酱、醋并生熟广漆、水银等货坛装,本地桃、杏、李篓装者亦免。又,应行抽单之船,但载茶叶、白麻者,免抽。凡征竹木货税,每正银一两随征铜价银一钱,水脚银一钱六分。铜价有加一、九折之分。详载《则例》。肩挑、背负及零星竹木货税正银不及五钱,整把竹木税不及五十两者,均免征水脚。其上三百两以上者,水脚不复加多。惟江、楚、徽、绍竹木算法不同,各口与大关亦不一致,江宁杂货,铜、水皆免。均详刊本《则例》。自复设起,以三个月为一季,十二个月为一届。每届额定正税及铜价、水脚银,户关十五万六千九百十九两七分五厘,工关七万一百四十六两一钱五分五厘,额定盈余银户关七万三千两,工关四万七千两,共计三十四万七千六十五两二钱三分。系兵燹以前额征之数,至今仍旧。自茶厘另收,已少茶税一项。添设洋关之后,完洋税者,常关概不重征,故税收日绌。近年收数,第三十届光绪三十年八月初一日起,三十一年七月底止。户、工共收正税及铜价、水脚银十六万五千四百六十四两一分,又收工关解饭银二万二千四十六两七钱三分五厘。第三十一届自三十一年八月初一日起,连闰扣至三十二年六月底止。户、工共收银十四万一千二百三十三两八钱七分,又收工关解饭银一万八千九百八十八两九钱七分八厘。其岁出各款,第三十届计解京饷银五万两,内务府经费银六万两,随解平费等银款一千九百八十两。内务府参价银四千两,随解加平银一百三十两。还俄、法、英、德洋款银一万五千两,以上各款,第三十一届同。提交洋关税务司一成经费银一万九千七百十四两五钱四分三厘,此款因五十里以内各口归税务司兼理,按月照收数提交一成经费,第三十一届计提银一万六千七百五十六两四钱七分。户、工正额盈余加平暨内阁部科各衙门饭食等款,共银一万一千六百十九两四钱九分三厘,第三十一届计解银一万四百四十二两五钱六厘。坐支公费银二万四十七两九钱六分二厘。内关道养廉银九百两,各关口委员七员,又大江口添委查船一员,共养廉银八百八十五两六钱,各关口书役二百七十二名,工食并经费共银一万三千四百十四两六钱五分五厘,巡警经费银一千五百两,皖南中学堂经费银九百两,大江口东西梁山各救生局经费银五百三十两,解税课进京川资银一千六十八两有奇,雇用巡船银二百十六两,其余杂用,皆循定章。第三十一届同。据省志及《芜湖关道清折》并《税则》。

  芜湖新关即洋关芜湖为长江通商口岸之一。光绪三年设立新关,由总税司派委税务司督率帮办、总巡、供事、文案等员及秤手、巡丁诸人帮办四员,医生一员,为内班洋员。超等总巡兼理船厅一员,三等总巡一员,验货五员,钤字手十名,为外班洋员。英文供事十员,文案二员,书办八名,为内班华人。秤手十名,巡丁十名,水手二十一名,听差门丁等项共十三名,望楼及洋药栈杂役、更夫、木匠等项共十四名,为外班华人。于二月十八日开办,仍由芜湖关道监督,关基原定在陶家沟南,紧接租界,离常关五里。因租界尚未开办,关署亦未建造,暂租江口驿前铺洋房作为关署,距常关半里许。出口税则照常关办理。通商进口货物,由总税务司颁发《税则》,计十七类。一、油蜡矾磺类,二、香料椒茶类,三、药材类,四、杂货类,五、腌腊海味类,六、颜料胶漆纸札类,七、器皿箱盒类,八、竹木藤椰类,九、镜钟表玩类,十、衣帽靴鞋类,十一、布匹花幔类,十二、绸缎丝绒类,十三、毡绒毯席类,十四、糖酒果食类,十五、铜铁铅锡类,十六、珍珠宝石类,十七、缨毛牙角类。按,香料椒茶类并未载有茶税。或按斤重,或按尺寸,或按件数,详载税银数目,大率以值百抽五为准。光绪二十八年《重订通商进口税则善后章程》:第一款凡进口洋货不载在《税则》者,应按每值百两抽税五两之例完纳。惟估价之法亦须订明,以昭平允。一、所估之货应按该处市价为本。至市价银两,则按该处平色为准。照此平色合足关平若干。惟此数系有值百抽五之税银,并洋行经手各色七两之使费在内,自应在估价一百十二两之数。扣除十二两,方为货物起岸之实价。按,每值百两抽税五两。一、该货在尚未报关之先,已售与华商,应视真正合同所载价值之总数即为市价,可以按照抽税。一、该货如按某国出口价值并加盘运、水脚、保险各费,照此价值出售华商,亦可以为市价,按照抽税。一、该货在尚未报关之先,并未售于华商,应由海关查验,以定其价值之多寡,货色之高下。倘海关与该商意见不同,即由海关拣派一员,由该商之本国领事官选派商人一位,并由领袖领事官亦选派商人一位,惟领袖领事官所派之商人不得与该商同国。至三人同认此责,自当细心考察,惟不能耽延过久,定期以半月为限。考察货价、货色之人,所定如不相同,则应从二不从一,自经断后,海关与该商不得再有异说,即照所断办理。再,所派之考察该货之二商人,亦当有酬劳之项,现议各送银十两。此二十两之费,现定。若是查出以海关估价实系公道,此费即由该商认缴;若是查出以海关所估虽有不符,而以该商所报百两已少七两五钱,此费亦由该商认缴;若是查出以该商所报之数每百两不及七两五钱,此费即由海关自给;若是查出以该商所报每百两内少有二十两之多,则海关应将该货暂行扣留,饬令该商遵照所定价值输纳进口正税,并按所少价值应完之正税罚缴四倍,俟此两税均已完清,该货方准放行。一、凡洋货由外国某处运来,如有某国所给价值凭单,海关如令缴出,自应遵照呈缴,不得故为隐匿。第二款一、凡外国运来之米以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印字书籍、水陆各图、新闻纸等,均准免税放行进口。凡船进口,虽经专载免税之米及各杂色粮面等,亦应输纳船钞。凡油煤等物,报关纳税后,如实为复需自用之故,转运下船,则海关即将已完之税以存单发还。第三款凡食盐,不准贩运进口。如洋枪、枪子、硝磺并一切军械等物,只可由华官自行贩运进口,或由华商奉有特准明文,亦准放行进口。倘无明文,不准起岸,倘若查拿,即行充公。惟洋药一项,每百斤正税银三十两,并征厘金银八十两,熟膏每百斤正税银六十两,并征厘金银一百六十两,系另订专章。轮船经过无税,惟按照吨数完纳钞课。一百五十吨以上,每吨纳钞银四钱,一百五十吨及以下者,每吨纳钞银一钱。以四个月为期,期满之后,无论在何口,均应另纳船钞。按,此款提解出使经费。自开办起,按西历三个月一结。兹计西历一千九百五年,即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三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止,收各货税银九十六万五千三百八十九两六钱九分,又收洋药税厘银十七万八千八百二十七两,是年支银六十九万八千八百六十二两七钱七分四厘。西历一千九百六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起,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止,收税银五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四两八钱三分六厘,又洋药银十七万九千五百七十五两,是年支银一百二十万七千九百八十八两八分六厘。西历一千九百七年,即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止,收税银四十万一千六十六两二分三厘,又洋药银二十六万七千三十六两,是年支银九十一万二百六十八两九钱九分三厘。每年支款内,计英德洋款原拨银四万两、续拨二十四万两、加拨一万两,俄法洋款原拨银二万两、续拨十六万两、加拨五千两,瑞记洋款四万两,京饷五万两,监督办公经费每月一千三百五十八两,税务司办公经费及转解总税务司加给龙州、蒙自等关经费每月七千一百六十六两六钱六分,三十二年添拨开浚黄浦工程银五万两,三十四年添拨吉林边务经费六万两,又滇省军饷六万两。据《芜湖关道清折》及《通商进口税则》。

  附:土货三联报单试办章程十条

  一、光绪五年正月初一日以前洋商所领三联报单,至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之前尚未持往买货,在该子口未曾倒换运照者,即由监督查销,并将运照札饬缴回。如持已销之单仍往内地买货,运口即将该货全行入官。其光绪五年正月初一日以后所领未用各单,凡逾半年者,亦即随时查销。

  一、各洋商请领三联报单时,必须出具切结,声明遵照规定章程办理。如有不遵此章之处,即照所请报单内载货数,该完正税若干,情愿缴完六倍归中国入官,并在切结内附载。如遇有事故,该商不及照章全办者,听监督将该货扣留,按照应完各税及加缴银数,提货变价补足清楚,方将余货余银发给领回。倘各税完缴未清,该货不能过于别商,各等语领事官据以函请监督发单,一面将所具切结盖印,送交税务司存查。

  一、嗣后各洋商所请三联报单,由监督发给之日起以半年为限,应赴内地各该处照单买货,倒换运照。凡逾限未经持用倒换运照之报单,即由监督查销;如持已销之单买货,运口即将该货全行入官。所请报单如被人私行窃去,或有遗失,原请之人须立即报明芜湖关,以便查销报单,撤回运照;报失以后,如有人复用已销之单办货、违章,所有罚办,与原领之商无涉。

  一、请三联报单所买土货,自倒换执照之日起,限六个月到芜关最近之子口,即照切结所开银数呈缴入官。惟凡有该货沿途为关卡及地方各项员弁扣留,或遇有不测之事类,如各灾、贼、匪,商人自己不能为力各等情,以致限内不能将货运送到口,该商人须将耽误情形立即就近报明地方官,并报芜湖关查照,由监督酌量情节,改宽限期。若再逾所展之限,货不到口,方令该商照结罚缴,并照第十条办理。

  一、该土货到芜湖最近之子口,须由该商开具件数、货色、斤重清单报关,由关发给准单,准该货过卡,随即将货送芜关码头验明,报完子口半税后,准将该货起运上栈。如不遵照此章办理,即将切结所开银数呈缴入官。

  一、该土货总须出口,或由芜湖径往外国,或运别口再出外国,均以六个月为限。如逾限不报出口,即照该货应完出口正税银数呈缴两倍半,方免出口。如将该货报运别口,转运外国,自到别口之日起,照章限以半年内应出外国,该商须在他口请有于限内已往外国之凭单来芜关呈递,若无有出外国之凭单呈关,除前收暂存半税不还外,仍照出口正税银数补缴一倍入官。

  一、该土货于未出口之先,该商欲行改装,须先开单报关,验明实系原货,发给改装准单,并派验货手赴栈眼同改装。如未请有准单擅自改包,或有特意(折)[拆]动抽换情形,该商即照切结所开银数呈缴入官。

  一、该土货到口以后,如有损坏情事,该商即须赴关具报,由关委员验明实在损坏若干,核存几成好货,照减核算出口税饷。如该商因货损坏,不愿运出外国,即照减核税银数目完纳两倍半,方可就地售卖,切结亦即销还。

  一、原请三联报单之洋商,如欲闭歇或迁移他处,须将所请尚未买货报单全行呈缴领事官转送监督核销。若已经买货,倒换运照尚在中途,货未到芜,或货存栈未报出口,或已运别口未经报往外国者,该货归于别商,须由接收商人自行出具切结,声明情愿仍照原具切结未清各节遵行。

  一、凡有逾限违章者,应照切结呈缴银两。由领事官凭结照例追缴之时,该商暂停续请报单,其已领报单,听监督一并查销,运照饬令缴回。

  凤 阳 关明成化元年设正阳、临淮二关。正阳关在寿州正阳镇,以凤阳府通判管理,止税船钞及庵篷、竹木、排炭无过往落地及鱼茶酒醋杂项诸税。国朝顺治八年,归并凤阳仓差。凤阳原设仓关,征收苏、松、常、镇、安、宁、太、凤、庐、淮、扬十一府,滁、全、来三州县并凤阳中右八卫一所及河南八府一州并飞熊、英武、广武三卫民屯本折钱粮。除河南所属径解河南布政司外,其余米麦钱粮均于康熙三十三年归并粮道管收。康熙二十年,科臣条奏添设盱眙、亳州二口税务。临淮关在临淮县。今凤阳县临淮乡。明时部推大使一员管理,国朝因之亦于顺治八年归凤阳仓差监督。康熙三十三年,仓粮归并粮道,题准例差六部满司官一员收税。三十四年设立关署于正阳镇,专管凤阳、临淮二关。五十五年交巡抚委地方官管理。其口岸除添设之盱眙、亳州二口及炉桥、长淮卫、凤阳府城照旧征收外,增设怀远、涧溪、蚌埠、大沙等口,复因凤阳府城地非通衢,停其征收。雍正七年,奏准凤阳关所辖之正阳关商船以豫斛三百石为满料,关下装载船以五百石为满料,多余者为加舱,不足梁头者为小贩。光州杂货以石计税,庵篷竹木以件计税,临淮、长淮照梁头例,盱眙等本处照关下例,临淮桅封船钞每丈纳银二钱,每增减一尺,各增减税银三分,并令将各口条例刊榜晓示。《户部则例·凤阳关税则》载,凤阳大关榷征外来粮食货船,梁头以八尺五寸起料,合载豫斛粮六十石〈关下装载船,合载豫斛七十石〉,积算至一丈八尺为满料,合载豫斛三百石〈关下合载五百石〉,各照则科税。若满料之外多载,至豫斛五十石为一加舱〈关下合载八十石〉,加科税二两。再多者,照舱递加;减半者,照舱对减。若梁头不足八尺五寸而货已满载者,为小贩,核明实载石数,每石科税三分〈关下装载船,每石科税一分八厘〉。凡货船每科正税一两,另科脚价银四钱六分〈即旧称之铜价、水脚〉。其满料加舱之船,因满载过重另带驳船分载者,按本船原载石数,每石科税五厘。若不足一丈八尺梁头之船,因满载(载)[过]重另带驳船者,科税例同。又载,凤阳大关经收货船,梁头自八尺五寸起科,至一丈八尺为满料。凡梁头及八尺五寸者,税一两一钱一分。九尺二寸者,税一两五钱一分五厘。九尺四寸者,税一两六钱八分。九尺五寸者,税一两八钱三分。九尺七寸者,税一两九钱八分。照此递加,凡一丈外者,税二两四钱至二两八钱八分不等。一丈一尺外者,税三两三钱至三两七钱八分不等。一丈二尺外者,税四两一钱五分五厘至四两六钱六分五厘不等。一丈三尺外者,税五两四分至五两五钱五厘不等。一丈四尺外者,税六两一钱二分至六两四钱三分五厘不等。一丈五尺外者,税六两九钱四分五厘至七两三钱二分不等。一丈六尺外者,税七两七钱四分至八两一钱六分不等。一丈七尺外者,税八两五钱八分至九两七分五厘不等。一丈八尺者,税九两三钱九分〈盱眙、涧溪二口水贩梁头税同〉。又载,临淮口榷征水贩粮食船,按桅封丈尺科税。每桅封一丈,征银二两二钱。多一尺增银三分,增至一丈八尺为止;少一尺减银三分,减至九尺为止。八尺以上仍入九尺桅封。其自七尺起至八尺止不足桅封,为小贩。凡不足桅封之粮食船,按石科税,每豫斛一石,科税三分。不足桅封之杂货船,照旱贩例计件科税〈各关口均有《水、旱贩货税细则》〉。又载,凤阳大关杂货船参差不满载者,按包捆应税银数科算,每银四分合为一石,积算在三十石以外、六十石以内者,每石科银四分五厘,六十石以外者,每石五分,均不科脚价银两。凡水贩货物有为水贩例所不载者,照旱贩例科算。又载,庵篷装载竹木等货,除照件科税外,每正税一两,科脚价银五钱。又载,由炉桥、蚌埠等口装载货船及自怀远装载货船足梁头者,照关下装船梁头例科税,其满料者多余石数及不足梁头之小贩货物,每货一石,各科税二分。其本地买载卖载之小贩,每货一石,科税一分,此外过往商船,概不抽税。又载,临淮、长淮二口,本地装载之粮食船,均照梁头例科税。不足梁头之小贩,临淮科税三分,长淮二分。又载,炉桥口客货凡往亳州报纳细税者,本口止征船料银八钱八分。又载,凤阳大关水贩粗贱货物及别口已税货船到关者,其货照正则折减科算,折减之后足梁头者,照梁头例,不足梁头者,照小贩例科算。又载,糙米、子棉花、新小麦均按九折。盱眙、涧溪货船,寿州河口上水货船均八折,米、包秫秫、大麦、火麻子、白矾、皂矾、豆饼,小划船货物均七折,麻饼,寿州河口下水货船均六折,荞麦、稻谷、谷子、菜饼、废铁、红土、苘麻、猪毛、窑碗、槐花、火石煤均五折科征。又载,凤阳大关榷征旱贩货税,除车载包捆各货,照例载各条科税外,其有驴骡驮载绸缎等货,可以绕避正阳而赴关报税者,均按驮科算〈每骡驮各税四钱,每(骡)[驴]驮各税二钱,不足驮者,照半驮收税〉。又载,临淮口凡遇自正阳载来之满料船带有驳船者,照桅封例科税。正阳及怀远载来杂货船已报纳石头者,照小贩例科税。卸载货船上流已税至此改由陆路他往者,本地装载之烟叶、苏木等货船往亳州报税者,每船止征船料银五钱三分。落地之小贩粮食船别口已税者每石征银八厘,未税者每石二分。落地之竹木及杂货船,照旱贩例按件科税〈凤阳府城落地货免税〉。又载,长淮口凡遇卸载之满料杂货船,系由亳州、正阳、怀远贩来者,每船止征船料银五钱三分,不足船料者,照本口水贩例计货征税。例未全载者,照临淮旱贩例征税。陆贩只经本口不他往者,亦照临淮旱贩征税。又载,盱眙口凡遇临淮以下载来麻豆、菜饼及面货船,未经别口报税者,照旱贩例科征,其船照梁头例征收船料。若从正阳等处载来之麻豆、菜饼并(脂)[芝]麻、菜子及面货、山麻油船,亦照旱贩科税,不征船料。有下淮船较贩山麻及油过载者,照梁头例征税,其过载之货,若麻在三十捆以内,油在二十篓以内,麻每捆征银一分,油每篓减旱贩之半〈旱贩菜油每大篓税八分,中篓六分,小篓三分,每百斤二分六厘〉。又载,盱眙口凡遇别口已税之重载船到临淮以下雇船分驳者,止征驳船料银八钱三分。又载,亳州口商船及陆贩货物,均照旱贩则例征收。其自别口已报细税者,概不重征。发卖者照征落地税。若在别口只报船料者,照货征收。其条例区别衣物、用物、食物、杂货,并分水贩、旱贩,详载名目及货数、税数。乾隆十四年,题准于青阳镇并宿州境之符离集设口征税,蒋家坝河口设口稽查。十九年,移青阳镇税口改驻濉河口,原设濉河稽查移驻虹县今泗州虹乡。南关。咸丰初年兵燹停止,光绪二年复设,于六月初一日起征,仍照原定税则,由凤颍六泗道现称皖北道。督饬办理。关署额设书办四名,贴写二名,册书五名,贴写四名,贴写库务二名。正阳、临淮、盱眙、亳州、怀远五关口各设关委一员办公,吏役曰西房,曰经制,曰清书,曰单书,曰舍人,曰皂隶,曰巡缆,曰沙缆。经制额设八名,单书、舍人各设头目二十名,皂隶、巡缆各设头目十四名,沙缆头目十三名,其余长淮、涧溪炉桥、蚌埠。等小口委员司事随时酌派,与五关口之西房及清书、单书、散舍、散皂隶、巡沙缆等均无定额。每岁关税正额银九万一百五十九两六钱,盈余银一万七千两。自光绪二年六月初一复设日起,扣足十二个月为届,每届结数奏报一次。兹订丁未届自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初一日起,三十三年六月底止。收各项税银六万七千七十七两二分五厘,加征茶糖烟酒税银一万二千七百五十三两六钱八分八厘,以上二款系岁收正税。是届所收按之定额,计短银二万七千三百余两,除去灾歉免征进口及采办、平粜、散赈等项米粮税银二万五千八百八十四两有奇,仍短盈余银一千四百四十四两六钱一分五厘,循案在于解司清厘款内拨补。又收海分司代征盐船料银二千六百八十二两,此款连同加征茶糖等税,照案存储,报部候拨。归关土税银一千七百十二两,此款专案尽数解部。归台土税银一千二百二十一两,此款照案储库,备补歉年常税。归公倾销银三千八百六十三两,此款尽数解内务府。平钱余银三千三百七两,充公银五千九百九十五两,补平银五千七十七两,办公经费银四万一千九百四十五两,裁提耗余、行保、零空等项充入清厘银一万五千七百三十二两,裁提各项开支并裁提银匠工耗凑充筹议银五千一百五十五两,以上十一款,均有分厘尾数未载。统计收银十八万六千九百二十八两九钱二分六厘六毫。是届,批解京饷银三万两,抵补鄂岸盐厘银一万二千两,解江南运库。内务府参价并加平银四千一百三十二两,内务府造办处监督养廉办公银二千两,解部各项饭食暨正额补平盈余解费共银三千两有奇,以上各款动支正税,岁有定额。内务府充公及平钱余并各饭银七百七十七两有奇,系在杂款内动支。其解藩司各款,计常税余剩银二万七千六百三十七两五钱二分七厘三毫,系正税内动支。节省杂税外销银一千五百九十四两有奇,节省经费银五千两,清厘银三万四千九十六两二钱五分,按,收款内裁提耗余、零空充入清厘一项,仅银一万三千二百二十一两八钱四分二厘,其二万八百七十四两四钱八厘,系在公费项下拨充。报效助饷银三千两,筹济新政银六千九百五十八两有奇,原议自丁未届起,加提耗余节裁津贴及大公开支,连同原提银匠工耗,每届约银一万两。声明节提各款视税收旺衰,能否提足并无把握,故本届即未足数。又,解藩司转解筹议新案赔款银七千两,按,收款内裁提开支并裁提银匠工耗凑充筹议银五千一百五十五两有奇,其一千八百四十四两有奇系在平钱余及充公余款内拨充。原案系每届提钱一万两。连同解部之土税,解内务府之归公、倾销二款,统计支银十三万二千三百二十五两七钱八分二厘三毫。另支拨解苏松太道浚浦经费银三万两,系在加征茶糖烟酒税内动拨。又坐支各项公费银三万三千九百二两八钱四分九厘七毫。内计呈解抚辕公用银一千三百三十二两二钱,解款路费、水脚及本鞘绳布等银三百六十九两有奇,凤阳府县、临淮乡三学廪饩银九十五两有奇,监督养廉银一千两,关委养廉银六百两,通关例支经费银八千八百六十二两四钱三厘〈以上六款,系正税内动支〉。抚辕奏销考核、臬署勘合共纸饭银四十三两,关署心红纸张、正阳灯油解费及津贴饷员等款共银一千五百十三两有奇,书吏纸饭等银一千六十八两七钱〈以上三款,系杂款内动支〉。税书管解册档进京费用银二千二百六十一两有奇,此款向由补平项下支给银四千五百两,本届收款较绌,又因灾歉,米粮免征,册档亦较少,故止发此数。关署内外及地方一切公用银一万六千七百五十八两有奇〈此款系办公经费动支〉。据省志及《凤阳关道册折》并《税则》。

  志书名:01皖政辑要

  一级目录:度支科·卷三十·厘金一

  二级目录:

  卷三十厘金一

  货厘总局

  抽厘助饷,始自大臣胜保之奏,户部议准,请旨通饬办理。皖江南北两岸先设盐、茶、牙厘各局征收商税,以抵补关征。芜、凤两关,均于咸丰初年兵燹停废。咸丰十一年十月,江督曾国藩饬设总局于省城,专派司道大员管理。其后,于芜湖、寿州两处分设总局,均派道员驻局以为各卡纲领,犹是南芜北凤两关之遗意也。光绪二年六月,复设两关,凡厘卡之设于各口岸者概行裁撤,仍归两关委员征收,其余各卡及总局皆如故。二十一年,奉旨裁减冗员,巡抚福润以皖南各卡距省较近,稽查易周,将芜湖总局裁撤归并省局总办,而北局仍如故。三十三年,巡抚冯煦裁去驻局道员,另派知府一员提调局务,以资稽查。三十四年二月,复饬撤局。由是,全省厘务向分中、南、北三局者概归省局总理。局设藩司衙门,由司主政。另设会办、提调、文案、银库、管票、核对等员,均沿旧章。右据省志及《省城牙厘总局卷》。

  正、分各卡

  军务未平之时,随营设卡,抽厘以助饷。各营驻扎及商贾贸易之地,迁徙靡常,厘卡之裁设亦因之靡定。同治四年,全省肃清后,尚有一百四十三处,经办理司道逐加裁并,现计长江一带存正卡四,曰盐河,曰华阳,曰运漕,曰大通;分卡八,曰枞阳,曰罗昌河,曰荻港,曰石牌,曰中梅河,曰和州,曰凤凰颈,曰巢县。皖南一带存正卡三,曰屯溪,曰湾沚,曰定埠;分卡六,曰街口,曰太白,曰倒湖,曰东门渡,曰马头,曰乌溪。皖北一带存正卡三,曰六安,曰三河尖,曰五河;分卡八,曰迎河集,曰霍山,曰两河口,曰颍上,曰三里湾,曰界首集,曰合肥,曰定远。共计三十二卡。右据《省局卷》。

  按,比较册内尚有三河、三埠管、天长、洪河口、孙家沟、金家寨、三(河)[流]集七卡,久议裁并,惟径行裁去,则绕越滋甚,归并他卡,又稽查难周,故迟疑未果也。附志。

  收厘解款章程并期限

  设卡之初,由卡员自给票据,经收之钱,就近送营充饷,无可稽核。既设总局,始由局刊发三联大票,饬填商人姓名、货物件数,并于骑缝中填写银钱数目,以一联给商人,谓之护照,一联随解款送查,谓之尾照,一联存卡,为存根。各卡收厘以值百抽二为率,估本千文者抽钱二十。解款以钱一千七百文合湘平银一两。距省远者,许全数易银,近者,分别成数,银钱并解,盖收厘亦分别成数,银钱并收也。其特别之物专款附解者,若华阳之烟叶与石牌之竹簟茯苓,均不在比较之内。而长江之木,罗昌河之矾,专收银款。光绪二十六年所加之二成糖厘及烟酒加倍收厘,远近皆令解钱,又其特异者也。上月收数,向章定于下月初三日造册,十三日解款到局。三十二年改定期限,附郭之卡限初五日解到,其余依次递加,中、南两路不得逾十三日,北局裁并后,至远之卡以二十日为限,逾者记过。右据《省局卷》。

  变通比较及功过赏罚章程

  总局向设比较簿,以前二年及本年是月收数相比,以计功过。然仅比于总局,未使各卡员自行比较。光绪元年,始有札发比较单之举,先将前二年逐月收数示知,使之填列单内,多寡了然。十二年以后,以光绪六、七、八三年逐月收数适中定比。十六年,复按适中加成比较。如值正月,即查取此三年中正月收数,如六年正月收数千缗,七年正月收九百缗,八年正月收八百缗,即以九百缗为适中。若加二成,则于九百缗之外再加一百八十缗,合计一千零八十缗,为是月比较定数。余仿此。有加三、四成及一、二成,亦有不加并减至五成者,盖以商务之盛衰为差等也。比较之外有溢收者,按成记功。溢收一成,记功一次,两功为一大功,三大功留办半年,六大功留办一年,留办期满仍有功者,三大功奖给超委一次,十大功破格录用,如系小卡,准调大卡,不准再留。溢收及加成之数,准卡员坐支二成津贴以补公费之不足。卡员薪资,府班二十五两六钱,同通州县二十两八钱,大卡公费月支二百数十缗,小卡不及百缗。不敷比较者,视所亏短,按成记过。短收一成,记过一次,两过为一大过,三大过撤差停委。嗣以上下月比较数或悬殊记功记过,不无取巧,又以周年核计,则记过撤差已届期满,未足示惩,改于每季之终,将三个月比较汇总核算,匀作三分,复析作三十分,核其盈亏,以定功过。记大过三次者,即行撤差。如正月比较三千,二月八百,三月二千二百,汇总匀分,每月皆合二千之数。溢收二百者,记功一次,短收二百者,记过一次,以此类推。三十二年,新章改照近三年收数最旺者为比较,遇闰,与上月同考核功过,以通年比较为准。通年比较在一万以上之大卡,溢一成者记功一次,少一成者记过一次。二功并为一大功,三大功留办半年,五大功留办一年,十大功以上酌委优缺调剂,系小卡,准调大卡。两过并为一大过,三大过撤差,五大过以上停委各项差使二年。小卡通年比较不及一万者,以三功并为一大功,三过并为一大过;通年比较不及六千者,以四功并为一大功,四过并为一大过;通年比较不及三千者,以五功并为一大功,五过并为一大过。其余赏罚办法,与大卡同。留办之员,无论一年半年,一经留办,即将前功注销,再由留办期内另记功过,功多者仍可留办,记过至三次者立时撤差。除比较外,溢收若干仍给二成津贴,惟须交卸后由总局核给,不准坐支。右据《省局卷》。

  分卡派委并厘剔司巡

  正、分各卡皆另有分卡,向由委员自派司事。光绪三十二年,巡抚冯煦在藩司任内,议于分卡重要者改派佐杂人员,以佐杂人员虽不必尽贤,于司事究稍有顾惜功名之意。嗣经详定,统由正委指名禀请。如有不法,正委据实禀揭,分别轻重撤参,正委免议;若互相容隐,察出一并究处。其分卡之小者,仍准照用司事,惟须认真厘剔,由各卡将所用司事及巡丁、扦手一并造具年貌、籍贯清册并荐主姓名,按月送局备查,通饬照办。三十三年十一月,整顿凤凰颈卡,特行遴员坐办,用人、查弊及收解、报销皆由坐办主持,另委总办一员,专司考查,饬将收数和盘托出,尽征尽解,以期涓滴归公。右据《省局卷》。

  中、南、北各卡通年比较总计

  总局业经归并,宜无中、南、北之分,惟北局甫裁,其向来办法,不无稍异。即如比较一事,省局定章固严,遇有收不足数,按成记过,北局则报解不符原册,发还必令补足。故省局新定比较,视旧额有减有增,近来收数以某年为旺,所定新额即以某年为据。北局不许记过,比较有增无减,其新额之增加系以何年为依据,亦无档册可稽。兹依省局光绪三十二年底册及另抄北路比较数目合为一表,凡无依据之年分者,皆北路也。列表如左。单位一文。

  卡名旧额新额新额所据

  之年份新额较旧额

  之增减盐河121430964104316172光绪二十九年

  余闰,下同减17114792华阳11085632190144385同上减20711936运漕6142367294242801三十一年增32819129大通117513733104001748二十九年减13511985枞阳1514040216493072三十一年增1352670罗昌河49282275874590同上增946723荻港53584536198392三十年增839939石牌72201737909302同上增689129中梅河1561923715189611同上减429626 和州1785214419458674三十一年增1606530凤凰颈1848765922605871同上增4118212续表

  巢县4227587157110409同上增14834538屯溪3383507637168484三十年增3333408湾沚2286271323482602同上增619889定埠1448128115214769三十一年增733488街口2113455923552509三十年增2417950太白1070535412120762三十一年增1415408倒湖78401568683613三十年增843457东门渡2690316130609302二十九年增3706141马头1067283212928177三十年增2255345乌溪2517190125473487三十一年增301586六安1546192820081928增4620000三河尖1862826624788266增6160000五河3655447245804468增8249996迎河集2037455228074552增7700000霍山46522804652280平两河口1807214024232104增6159964颍上1863175623251760增4620004三里湾1958339323433192增3849799界首集1704826720128727增3080460合肥1557987319436324增3856451定远45582294583283增25054统计900859045971245976增70386931

  右列各卡新额比较,省局系三十二年按照前三年收数核定,现逾两年,又有增减,不能悬为常额。北局向章虽不许记过,而定远卡员现以短收辞差,亦不能按数取盈也。此外尚有七卡,其通年比较亦各不同。查中路三河旧额三千零九十四串一百十三文,三十一年收六千三百七十四串六百六十一文,增三千二百八十串五百四十九文。南路三埠管旧额九千九百四十八串四百二十七文,二十九年收一万一千二百八十八串零六十二文,增一千三百三十九串六百三十五文。北路天长旧额一万四千七百六十五串一百二十文,新额同。洪河口旧额一万零二百九十三串五百零六文,新额增二百文。孙家沟旧额一万一千一百九十八串零二十八文,新额增二千三百一十串零一百九十文。金家寨旧额五千六百七十三串九百八十三文,新额减八百二十文。三流集旧额三千四百八十八串二百零八文,新额增九百五十六串二百八十五文。未列表内,附志于此。